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

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成立。 2012年10月,蘇州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撤銷了平江區、滄浪區、金閶區,成立了姑蘇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 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相應撤銷了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法院,成立了姑蘇區法院。

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成立。姑蘇區委四套班子主要領導和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主要領導出席了成立大會。
2012年10月,蘇州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撤銷了平江區、滄浪區、金閶區,成立了姑蘇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相應撤銷了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法院,成立了姑蘇區法院。姑蘇法院下設20多個職能部門,案件管轄範圍為姑蘇區範圍內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執行案件,並將與常熟、太倉兩家法院集中管轄全蘇州外國人犯罪一審案件。姑蘇法院的設立適應了姑蘇區(全國首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發展的需要,將在古城保護、文化商旅方面突出體現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務功能。目前,姑蘇法院各項審判工作已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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