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江蘇省種業協會隨著江蘇種業發展應運而生,立足江蘇、面向全國,積極致力於江蘇種業的發展。我們在加強會員行業自律的同時,著重發揮江蘇的經濟、科研以及人才優勢,在種質資源創新、新品種選育、示範和推廣、品種權保護、會員維權、糾紛調解、溝通政府、資訊宣傳、法律援助、學術交流等方面進行積極的努力。
自律公約
為規範我省種子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良好種子市場秩序,維護育種者、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省種子產業健康穩定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江蘇省種子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約。
第一條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堅持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
第二條自覺遵守行業道德,講究信譽,遵守承諾,誠實經營。
第三條自覺維護種子行業的整體形象和利益,密切合作,同業互助,共謀發展,提高“蘇種”的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
第四條自覺維護育種者、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一)不侵權生產、銷售種子;
(二)不搶購、套購他人生產基地種子;
(三)不宣傳、推廣、銷售未經審定或審定未通過的農作物品種;
(四)不發布虛假信息和廣告;
(五)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劣充優,以糧充種,不銷售質量不合格種子。
(六)嚴格按規定生產、加工、包裝、貯藏、銷售種子,提高種子質量。
第五條自覺抵制低價傾銷和高價暴利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場秩序和正常的價格秩序。
第六條自覺維護公約的權威性,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出現的違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向協會秘書處和有關管理部門反映和舉報。
第七條對種子企業從事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又未妥善處理的,本會會員有共同抵制、拒絕銷售該企業產品的義務
第八條對違反公約的會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內部通報、行業曝光直至開除會籍等處分。
第九條本公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公約的解釋權歸江蘇省種業協會。
辦事機構及人員
一、秘書處
秘 書 長:卜連生 江蘇省種子站 副站長
副秘書長:湯義華 江蘇省種子站 科 長
蔣紅雲 江蘇中江種業 副總經理
張玉明 江蘇省種子站 副科長
聯絡秘書:各市種子站(農技推廣中心)及副理事長單位各一人
二、工作委員會
1、組織、宣傳工作委員會:
主 任:吉建安 江蘇省種子站 科 長
副主任:包月紅 江蘇中江種業 副總經理
何志剛 南京市種子站 站 長
成 員:朱 偉 江蘇明天種業 副總經理
黃鍵琴 南京紅太陽種業 企劃部經理
冷蘇鳳 江蘇省種子站 副科長
2、市場信息工作委員會:
主 任:蔣小平 江蘇省種子站 科 長
副主任:凌兆鳳 江蘇中江種業 副總經理
焦慶清 江蘇明天種業 副總經理
成 員:高 超 南京神州種業 辦公室主任
陳冬平 江蘇省種子站 副科長
3、法律諮詢工作委員會:
主 任:毛從亞 江蘇省種子站 高級農藝師
副主任:王明濤 江蘇省農林廳法規處 科 長
朱述鈞 江蘇省農科院科研處 副處長
成 員:潘小龍 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 律 師
汪 林 南京紅太陽種業 行政秘書
4、技術顧問委員會
主 任:王才林 江蘇省農科院糧食所 研究員
副主任:倪玉峰 江蘇中江種業 研究員
王子明 江蘇省大華種業 研究員
成 員:張天真 南京農業大學農學院 教 授
潘學彪 揚州大學農學院 教 授
陸衛平 揚州大學農學院 教 授
戚存扣 江蘇省農科院經作所 研究員
羊杏平 江蘇省農科院蔬菜所 研究員
馬談斌 里下河地區農科所 研究員
羅德祥 江蘇中江種業 研究員
三、聯絡組
以市為單位設立聯絡組,聯絡組設在各市種子站(農技推廣中心)內,所在單位理事為聯絡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