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建湖法院現設有政治處、監察科、辦公室、行裝科、審管辦、法警大隊、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執行局、行政庭、行政庭、少年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審監庭、司法鑑定科等17個部門,另設有上岡、顏單、高作3個人民法庭。2011年,我院執行局升格為副科級建制,下設綜合科、執行裁決科和執行實施科。
機構設定
該院下設機構22個,其中:審判(執行)機構10個,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智慧財產權庭、刑庭、行政庭、執行局、立案一庭、審監庭、未成年審判庭;派出法庭4個,新河法庭、新興法庭、伍佑法庭、鹽東法庭;綜合部門8個,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行政裝備科、法警大隊、立案二庭、司法鑑定科、審管辦。
法院建設
近年來,建湖法院堅持在繼承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跨越,全院幹警團結拼搏,積極作為,爭先創優,各項工作呈現跨越發展態勢,整體工作持續位居全市基層法院前列。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突出,近年來,建湖法院獲市級以上表彰31次,先後被省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集體一等功,授予“全省優秀法院”、“全省法院審判績效先進集體”、“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全省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全省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司法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先進集體”,連續三年獲評“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集體”;被鹽城市委、市政府表彰為“先進政法單位”、“十佳政法單位”;被鹽城市委政法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公正執法先進單位”、“政法工作創新獎”、“教育實踐活動先進單位”;被鹽城中院和鹽城市人社局表彰為“審判執行工作先進集體”;被市文明委授予“鹽城市文明單位”;被鹽城中院授予“審判部門創新獎”、“陽光執行示範點”和“首批司法公開示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