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國治

現任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審判員,中專文化.經濟師。 l96l年參加工作,歷任營業員、會計、政秘股長等職。 1973年調入法院工作,任審判員、副庭長等職。

祁國治 男,1939年9月生,江蘇省建湖縣人,漢族。現任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審判員,中專文化.經濟師。l96l年參加工作,歷任營業員、會計、政秘股長等職。1973年調入法院工作,任審判員、副庭長等職。在法院工作26年來,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熱愛審判工作,連續多年辦案超百件,被評為"辦案能手"。累計審結案件近三千件,不但辦案數量多,而且案件審結質量好,無一錯案,被評為"文明法官"。在工作中,根據審判實踐,利用業餘時間潛心研究法學理論,撰寫法學論義和通訊報導,先後在《經濟法制》、《中國律師》、《審判研究》、《新華日報》、各省市《法制報》等報紙刊物上發表《經濟契約糾紛為何這么多》。《憑欠據肖某應否償還這筆貨款》、《略論婚姻的假死》、《完善種子法規刻不容緩》、《淺議司法服務》、個·位基層法官的情懷》等八十餘篇。多篇論文獲獎、有些論文被國家理論書刊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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