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時間
安排表
11月第二周 | 11月第三周 | |||
周六 | 周日 | 周一、二、三 | 周四、五 | |
上午 | 語文 (9:00-10:30) | 專業綜合科目 (9:00-11:00) | 計算機基礎8:00開始,每天6場,每場60分鐘 | 專業技能測試 |
下午 | 數學 (13:30-14:45) | 德育 (13:30-14:45) | ||
英語 (15:45-17:00) |
評定標準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評定。所有測試均採用A、B、C、D等級制評定成績,學生達到C級以上等級為合格。原則上按成績評定等級,85分以上定為A級,70—84.9分定為B級,60—69.9分定為C級,59.9分以下定為D級。
學生及畢業生均可申請多次參加測試,相同科目多次測試以最高等級計算。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5年有效。
學生參加學業水平測試後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頒發成績證明書。公共基礎課程各科目、專業基礎課程、專業技能均達C級以上,為學業水平測試合格。
成績轉換
其它考試成績的轉換
學生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全國行業協會組織的職業或執業資格鑑定,並取得合格證書,可以根據證書的級別和鑑定成績確定技能測試等級。取得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可定為A級;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鑑定成績“優”定為A級、“良”定為B級、“合格”定為C級;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定為A級。學生在技能大賽中獲獎,可以根據技能大賽級別和成績確定技能測試等級。在省級以上技能大賽中獲獎或獲市級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可定為A級,在市級技能大賽中獲三等獎、優秀獎可定為B級。學生參加計算機、英語、語文等社會考試,成績轉換辦法由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指導委員會審核社會考試大綱後確定。學生同時參加社會考試和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以獲得最高等級統計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