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能達

1927年冬參加革命,193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高頭鄉蘇維埃政府土地委員,組織開展土地革命,參加閩西蘇區建設。1934年10月主力紅軍長征後,任紅軍永和靖游擊大隊長,堅持閩西遊擊區的游擊戰爭。1938年2月,紅軍游擊隊主力改編為新四軍二支隊北上抗日後,奉命留在南溪開展抗日救亡活動。1940年冬任中共金豐中心區委委員。1941年1月皖南事變後,執行中央“隱蔽精幹,長期埋伏,積蓄力量,等待時機”指示,在南溪老吳子、榕樹坪、小蘆溪等山村組織生產自給,建設革命基點村。1944年8月任中共永和靖縣委宣傳部長。解放戰爭時期,於1947年6月任中共永和浦靖縣委副書記,兼任永和游擊大隊政委。1948任永和埔靖縣委書記,兼任永和埔靖獨立大隊政委,組織工作團和武工隊開展游擊戰爭,建立南溪人民政權。1949年5月,永定縣國民黨軍政人員起義,擔任永定縣軍管會主任,領導全縣接管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永定縣委書記兼縣長,1950年3月到中央馬列學院學習,1954年畢業後回永定任縣委第一書記。同年6月調任龍巖專區中級法院院長,1956年任龍巖專區副專員。隨後因積勞成疾,長期住院治療。“文革”期間遭到嚴重迫害,1970年8月含冤逝世,時年60歲。1978年12月,龍巖地委舉行追悼大會予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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