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浩然[中共七大代表]

江浩然[中共七大代表]

江浩然,建國後歷任武漢市總工會副主席,蘭州化學工業公司黨委書記,化學工業部調研室主任,中國重工業工會、冶金工會主席,全國總工會第八、九屆執委。曾當選為化學、石油及有關工人工會國際副主席。中共七大正式代表。有清代詩人江浩然著有北田詩鈔,傳於世。

基本信息

中共七大代表

簡介

江浩然,1919年10月生,貴州省赤水縣天台鄉人。原名楊仲猷,化名白戈。中共七大正式代表。

抗戰時期

1937年初考入重慶高級工業學校應化科學習,五六月間加入重慶各界救國會,參加抗日救亡運動,參與領導重慶聯立高中的救國會工作。1938年4月在成都加入中國共產黨。5月由中共四川省工委派到瀘州第二十三兵工廠做工運工作,任地下黨支部書記。10月至12月任中共重慶北碚實驗區特區委工運委員。同年12月至1940年1月任中共川東特區北碚(合川)中心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兼工運部部長,負責組織工作和工人運動。1939年初兼任中共北碚特區區委書記。後任中共川東特委(兼重慶市委)海員工作委員會書記。11月在中共川東特委擴大會上選為出席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正式代表。1940年10月到延安,在中共中央職工運動委員會研究室工作,後任中央工委大後方組副組長。參加整風運動和大生產運動。1945年4月至6月作為大後方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1946年1月被調往重慶中央局職工組工作,後轉入上海地下工作。

解放戰爭時期

先後任中央重慶局、中央上海工作委員會職工組成員。1947年6月至12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工委路海空委員會書記、黨訓班主任。1948年3月主持上海黨組織在香港舉辦的輪訓幹部的學習班。同年7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武漢市委常委兼組織部部長。1949年3月至5月任武漢市委員會武昌分區委員會書記。5月武漢解放後,歷任中共武漢市委委員。

建國以後

1950年10月至1952年10月任中共武漢市委職工工作委員會副書記,武漢市總工會常務委員、宣傳部部長、生產部部長、副主席等職。1951年3月至1954年3月任中國五金冶煉工會籌備委員會副主任。1953年5月當選為中華全國總工會第七屆執行委員會候補執行委員。1954年8月在中國重工業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國重工業工會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54年當選為化學、石油及有關工人工會國際副主席。1957年12月當選為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八屆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同年底調任中共吉林化學工業公司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後任中共蘭州化工總廠委員會書記。1961年調化學工業部調查研究室主任、計畫經濟局長,中共化學工業部委員會委員。1979年調任全國總工會中國重工業工會主席。1980年2月至1982年7月任中國冶金工會全國委員會主席、分黨組書記。全國總工會第七屆候補執行委員,第八第九屆執行委員。1982年離休。

清代詩人江浩然

江浩然

[清](約公元一六九二年前後在世)字萬原,一字孟亭,浙江嘉興人。生卒年均不詳,約清聖祖康熙中前後在世。家貧,好讀書,工詩。隱居長水,以詩學唱導後進,門下士不下千人。家食不繼,乃挾策作汗漫遊,諸貴人爭延致幕下。客居濟南最久,嘗與鄭方坤杯酒論詩。未幾,即下世。浩然著有北田詩鈔,傳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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