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化的綜合性政策措施,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化工作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重慶市產業發展規劃,擬訂本區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引導和扶持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產業的發展。
(三)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提出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安排建議;定期公布工業投資引導目錄,規劃和組織重大工業、信息化建設項目;對國家、重慶市專項資金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
(四)監測分析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分析國內外經濟信息;負責年度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產業發展調控目標的擬訂及落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和建議;負責全區煤、電、工業用油、氣、運和重要物資的調控、調度和協調管理;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有關工作。
(五)擬訂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設備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組織實施有關重大科技專項,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促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
(六)負責電力、天然氣行業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協調公共管網線纜設施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管理和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
(七)指導和推進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三峽庫區淹沒工礦企業破產、關閉、搬遷、結構調整工作;協調幾江城區企業調整搬遷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大抗災救災工作。引導和規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和促進創意產業發展,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
(八)負責工業項目招商引資,指導工業園區、小企業創業基地和都市工業園(樓宇)開展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小企業創業基地和都市工業園(樓宇)的規劃和建設,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基地集中,培育大企業集團,促進產業集群發展;負責裝備、汽車、機車、原材料、電子信息、消費品等工業系統行業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管理工作,參與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開展培訓,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引進和人才培訓工作;指導和規範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行業協會和社會化服務機構向企業提供服務;負責企業的維權投訴工作,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牽頭協調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工作;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一)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組織協調維護全區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辦公室、經濟運行科、規劃投資科、中小企業發展科、綜合科、能源科、民眾工作科、產業發展科、信息產業科、融資服務科共10個內設機構。重慶市江津區信息產業發展中心由區經濟信息委管理。
科室職能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值班、檔案、保密、政務公開、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財務審計和安全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停撤辦的具體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負責工業經濟發展的政策研究;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統計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重點行業、企業運行的評價和重點企業的培育及評選;負責生產要素(煤、電、氣、油、運輸等)的協調及調度;負責提出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負責原工業系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助推進全區工業企業安全標準建設,參與工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及提出應急物資的生產組織和調度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監督管理;承辦企業維權投訴工作,督促協調有關單位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區工業強區領導小組和區企業治亂減負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化工(醫藥)行業的協調管理等工作。
(三)規劃投資科
研究擬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會同相關科室編制專項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建設投資規模、方向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計畫,跟蹤實施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負責辦理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與備案手續;負責推進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指導企業加強設備管理;協調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新產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等工作;指導推進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品牌建設和標準化工作;組織申報國家、重慶有關重大專項並促進項目實施;推進產學研合作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工作。
(四)中小企業發展科
擬訂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經濟運行的統計分析和考核;負責小企業創業基地、都市工業園(樓宇)和特色產業基地的指導和服務;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相關工作;擬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人員和技術工人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督促企業加強工業衛生、職稱評定、勞資等工作;負責管理鄉鎮企業投資公司;承擔區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和區食品工業管理的具體工作。
(五)綜合科
指導企業加強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協調企業(含城鎮集體經濟成份企業)實施改制重組、關閉破產及遺留問題處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負責企業留守人員及國有資產管理(含清算組);負責船舶行業管理和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
(六)能源科
負責推進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工作;負責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工作;負責節能監察、能效管理、契約能源、節能培訓、節能技改等工作;組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審;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參與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負責全區天然氣、電力行政管理和煤炭行業管理;負責全區節約能源,天然氣、電力、煤炭、清潔生產等行政執法;負責冶金行業的協調管理,負責協調本區公共管網線纜設施保護、節約能源和“三電”工作。
(七)民眾工作科
負責受理、承辦、督辦信訪穩定事項和接待;指導督促檢查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排查分析信訪穩定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工作方案和處理意見。
(八)產業發展科
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指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調整工作;負責工業經濟對外開放及招商引資工作;圍繞裝備製造業、汽摩產業、材料工業、包裝印刷業、食品加工業等主導產業的發展情況和發展方向,提出招商引資工作重點;負責生產企業進出口和工業外資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協調工業園區辦理建設手續,為園區以外入駐的工業企業代辦建設手續;負責提供經濟信息和創業、管理、法律、財務等諮詢服務;推進輕工、食品、紡織、家電等消費品產業發展等工作。
(九)信息產業科
擬訂全區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社會信息化、經濟信息化工作的推進,對全區信息化工作進行指導和考評;負責信息化建設項目、信息化安全的監督和管理;負責財政投資的信息化項目審核、績效評估工作;負責信息化知識的宣傳培訓和信息技術的套用推廣工作;負責電子信息產業、計算機和通信產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無線電的協調管理;引導和規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推進創意產業等生產性服務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等工作。
(十)融資服務科
貫徹執行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金融政策;搭建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溝通平台,收集中小企業融資需求信息,組織開展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政策、法律諮詢服務;引進和拓展金融資源,協調銀行和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重慶市江津區信息產業發展中心職責:
1、負責全區信息資源開發、信息技術套用和電子商務推廣。
2、負責信息工程評估、論證。
3、搞好信息產業招商引資、對外交流和合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