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的中國女生江歌1992年出生於山東青島。 2015年,江歌到日本語言學校開始留學生涯,2016年入讀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生一年級,遇害時年僅24歲。案發前,江歌與劉鑫共同租房居住,兩人租住的公寓位於東京中野區中野6丁目。兩名女孩的共同朋友曾稱,江歌與劉鑫兩人感情親近要好,2016年11月2日兩人還曾一起外出,案發之前也是一起回的家。
嫌犯陳世峰25歲,是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在日本大東文化大學就讀碩士一年級,是江歌室友劉鑫的前男友。在案發數月前,犯罪嫌疑人陳世峰曾與劉鑫共同居住在板橋區的一所公寓。由於兩人之間發生矛盾,劉鑫搬至位於中野的江歌住處。
案件經過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其租住的公寓中遇害,案發於日本東京中野區。據日本警方公布,江歌頭部遭利刃砍傷,傷口長達10厘米,案發15分鐘前,江歌還曾報警稱公寓外有可疑人物。但當警方趕到公寓時,看到的卻是倒在血泊中的江歌,江歌被送往醫院不久後傷重不治而亡。
案件處置
據日本警視廳“組織犯罪對策2課”調查,犯罪嫌疑人為與江歌同住女孩劉鑫的熟人陳世峰。據日本警方訊息,陳世峰在江歌遇害後4天,即2016年11月7日被警方逮捕,日本警方逮捕陳世峰的理由是他曾威脅過劉鑫。在此期間,日本警方對陳世峰與江歌案之間是否有聯繫展開了調查。調查持續到2017年11月24日,日本警方終於以“殺人嫌疑”對陳世峰發布另一張逮捕令,明確將其定為“江歌遇害案”的嫌犯。
案件管轄
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的相關規定,一國公民在他國發生刑事犯罪,應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即犯罪發生地所在國具有優先管轄權。以江歌案為例,該案發生在日本,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為中國人,也會根據屬地原則,依據日本的刑事法律對其行為進行審判。
依據我國刑法第十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就江歌案件而言,劉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處罰後,我國司法機關仍可依法對其享有追訴權。
依據最高法《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條規定:由其入境地或者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害人是中國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具體到該案,如果劉鑫的前男友回到中國,在追究其刑事責任時,則由其入境地或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也可以由被害人江歌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案件審理
公開審判
陳世峰殺害江歌一案將於東京當地時間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在東京地方裁判所公開審判。
一審宣判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提起抗訴
2017年12月23日,鳳凰衛視駐東京首席記者、中國長安網均發布信息稱,陳世峰已抗訴且提交了控訴狀。
案件相關
東京當地時間2017年11月4日江秋蓮抵達東京,隨後便展開了一系列簽名請願活動的準備工作,包括在社交網站與軟體上發布信息等,十幾位志願者也加入其中,幫助製作展板、展示牌等用具。
2017年11月12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對簽名現場的華人華僑說,如果沒有好心人的幫助,自己很可能已隨江歌而去,如今看到有這么多同胞鼓勵和支持,她有信心繼續走下去。
社會影響
2017年5月21日,江歌母親在網上曝光了劉鑫全家人的家庭住址、工作單位、車牌號等信息。
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開始正式施行,進一步強調情節嚴重要入刑。
2017年11月12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十幾名志願者的幫助下在東京池袋西口公園舉行請願簽名活動。很多人聚集在公園內參加活動,大家有秩序地排隊、簽名、並慰問江秋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