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一、職責調整(一)劃入原城區經濟貿易局和城區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能。 (二)增加藥品流通行業管理職責。 (三)增加鄉鎮、村一級家畜定點屠宰場(點)的屠宰和酒類流通日常監督管理的職責。

根據《中共南寧市江南區委、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政府關於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江發〔2010〕4號),設立南寧市江南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為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一、職責調整(一)劃入原城區經濟貿易局和城區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能。(二)增加藥品流通行業管理職責。(三)增加鄉鎮、村一級家畜定點屠宰場(點)的屠宰和酒類流通日常監督管理的職責。(四)取消已由南寧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五)將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註冊審批及服務的職責劃給城區招商促進局。(六)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二、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有關國內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新型工業化、城鄉數位化、信息化、旅遊業發展的戰略、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內貿融合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相關問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牽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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