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平[民國時期著名律師]

江一平(1898-1971.10.15),字穎君,浙江杭州餘杭鎮人。青年時,入上海聖約翰大學,後轉復旦大學、東吳大學,於1922、1923年先後畢業,獲復旦大學文學士、東吳大學法學士學位,旋在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堂從事律師業務。1925年五卅運動中,為愛國學生作辯護律師。

簡介

江一平[民國時期著名律師] 江一平[民國時期著名律師]

江一平(1898-1971.10.15),字穎君,浙江杭州餘杭鎮人。

履歷

青年時,入上海聖約翰大學,後轉復旦大學、東吳大學,於1922、1923年先後畢業,獲復旦大學文學士、東吳大學法學士學位,旋在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堂從事律師業務。1925年五卅運動中,為愛國學生作辯護律師。1932年被復旦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曾任東吳大學法 律學院議會法教授、復旦大學校董、上海法政大學校董、上海律師公會常委、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人納稅會委員和董事等職。1936年被律師界推選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抗日戰爭爆發後,與上海各界人士聯合組織上海難民協會,募捐救濟難民。上海淪陷後,以公共租界工部局華董身份,保護政府在租界內的權益。1940年夏,偽政府要他出任偽法務部長,他就離開上海,取道香港到重慶。同年應聘為國民參政會第二屆參政員,不久又被推為駐會參政員,並一度兼任復旦大學副校長。抗日戰爭勝利後回上海,仍做律師。1946年任“國大代表”,並在南京分設律師事務所。1948年,被選為律師職業團體立法委員。1949年初,在上海審判日本戰犯時,不顧其父極力反對為日本侵華軍總司令岡村寧次進行無罪辯護,以辯護為名大肆為岡村寧次歌功頌德,在辯護中編造岡村寧次任華北方面軍司令官時期採取供給棉布、打擊奸商等“愛民”、“利民”之策,引起旁聽席不斷發出唏噓哂笑之聲。最終岡村寧次當庭被判無罪釋放,其亦與岡村寧次結下了終生友誼。南京解放前夕去台灣。病逝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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