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海門事件

汕頭海門事件

海門鎮事件,是2011年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汕頭市的一起群體性事件。發生在2011年12月,海門鎮民眾因擔心即將動工的華能集團發電廠對環境造成污染,而聚眾堵路抗議該工程。

海門事件

海訴求於20日當晚已獲回應。新華社當晚近11時發布訊息,並指訊息來源為汕頭市委宣傳部。報導中提到,“汕頭市委、市政府已決定馬上暫停這一項目”。

背景

海門漁港位於海門鎮海門灣東側,地處練江出海口,上世紀為廣東省甲級漁港之一,現為國家中心漁港之一,是一處天然優良海港。海門漁港古往今來為潮陽海洋漁業生產區。

2009年9月27日華能海門電廠項目一期6台百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的建成投產。給海門的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據《華能汕頭海門電廠一期3號、4號機組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該項目的海域評價範圍內有多個養殖區、漁業資源利用和養護區以及自然保護區。在評價海域內,無機氮、活性磷酸鹽、Pb、Zn、Ni、石油類部分測值出現超標。該項目的一期3、4號機組建設被國家環保部暫緩,但工程方仍擅自開工,其中3號機組已經投產,且未按照規定封堵脫硫系統煙氣旁漏,可能導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標。汕頭環保局曾責令工程停建補辦環評,並要求3號機組停產。但截至通知下發,3號機組仍在生產。

起因

事情起因於論壇上《十五萬海門人民的血淚書》的帖子發布而引發公眾的關注。帖子作者表示,華能海門電廠6台發電機組的動工上馬,已經對當地造成極大的污染與破壞,並嚴重影響了當地人的生活。而今由豐盛(電力)集團投資有限公司、汕頭市電力開發公司共同投資的60萬千瓦燃煤電廠將在海門上馬,這樣的決策引起了當地居民的強烈不滿。2011年12月15日,一條微博“各位親愛的海門人民,你們願意看著我們平平淡淡而充滿歡樂的故鄉被毀嗎?一個華能已經讓海門我們的母親傷痕累累了”,被多位海門居民轉發,約定於2011年12月20日早上11點,全體海門人“到鎮政府抗議,一起行動”。

經過

12月20日至23日,汕頭市潮陽區海門鎮數萬名村民走出家門,抗議當地政府增建煤電廠。

20日中午,村民們進入鎮政府大樓,占據整幢大樓,人群打爛建築物玻璃、破壞辦公設備,政府人員全部撤離。人們向附近的深汕高速公路進發,深汕高速公路海門路段一度出現堵塞。衝突中,警方曾動用催淚彈,有多位村民被打傷。當晚,汕頭當局宣布,決定暫停華能電廠興建計畫。

21日,抗議行動升級,當地學校阻止學生離校,但有學生號召逃學加入示威,其中一間中學百名學生撞破校門前往示威。有人縱火焚燒搶來的警用頭盔,甚至附近客運站、油站。

22日,有別於早前“停建新電廠”的口號,當地居民提出兩項新訴求:

要求警方立刻釋放被捕示威者,否則將繼續示威。

遷移原有電廠,宣稱該電廠已對住戶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有大批警察占據深汕高速路口,甚至以便衣形式混進人群,引起部份人恐慌。

23日早上,再有數百人聚集在深汕公路海門鎮入口,要求警方釋放早前被捕的示威者。民眾繼續聚集示威,約五、六百名示威者來到深汕高速海門收費站進行抗議,周圍約有兩千民眾聚集。約200軍警及多輛警車戒備,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人群。傍晚政府與示威者談判,重申永久不會興建煤電廠,此前被抓的人員如無涉及違法犯罪將不會追究責任,儘快釋放。示威者入夜後散去。

24日,據新華社報導,聚集事件暫時平息,深汕高速海門路口在封閉4天后解除警戒。

汕頭海門事件 汕頭海門事件
汕頭海門事件 汕頭海門事件

官方訊息

澄清事件概況

潮陽區海門鎮部分民眾因擔心正在做前期論證工作的華能發電項目對環境造成污染,受一小部分人蠱惑,幾百名不明真相的民眾聚集到海門鎮政府,並於中午12時左右到深汕高速公路海門出入口聚集,堵塞車輛通行,造成深汕高速公路海門路段一度堵塞。

事情發生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與民眾對話,向民眾說明情況,耐心做好現場民眾的解釋工作,深汕高速公路於下午4時許恢復雙向通車。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海門鎮廣大民眾的訴求,已決定相關項目暫停上馬,同時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妥善處理。市委、市政府要求海門鎮廣大人民民眾一定要依法、守法,要通過合法的渠道反映解決問題,決不允許採取非法的手段聚眾、鬧事,否則將依法追究違法人員的法律責任。

市長回應記者

2012年1月15日汕頭市市長鄭人豪回應記者有關“海門事件”問題時表示:

華能項目是否繼續興建,仍未有定論;

海門華能項目是歷史遺留問題,該項目05年就開始做前期準備工作,但至今國家仍未批准動工;

該項目還需走科學環保論證程式,還需經過海門民眾的公開聽證程式;

華電建不建,不由我說了算;

在“海門事件”中,部分鬧事情節較輕的民眾已經得以釋放,事件中有少數人受境外媒體影響,用心叵測,完全與民眾的合理訴求相違背,這些人非抓不可!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