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商業銀行

汕頭市商業銀行

1997年2月,汕頭市13家城市信用社根據人民銀行的批准同意合併成立汕頭城市合作銀行,並於1998年更名為汕頭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營業網點59個。後因高息攬存、挪用資金和賬外貸款等一系列經營問題,出現支付危機。2001年,汕頭商行放出的貸款中壞賬資金高達40多億元,無法向私人儲戶償付的債務約15億元,甚至包括企業和汕頭市財政局等部門的大批資金。最終,汕頭商行開業僅4年就被人民銀行勒令於2001年8月起實施停業整頓至今,並遺留下大量歷史問題。截至2008年6月30日,汕頭商行資產總額13.98億元,負債總額68.82億元,淨資產-54.84億元,或有負債為1.84億元。

重組

重組之後重獲新生

2011年2月,”汕頭市商業銀行“重組為“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興銀行“)的方案獲得中國銀監會批准,由華興銀行籌備組和僑鑫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發起人投資者籌建華興銀行,註冊資本定為人民幣50億元。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的建議,汕頭商行重組後擬更名為“南方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方銀行”)。但在上報監管層後,將南方銀行改為華興銀行。

2011年9月8日,各項籌建工作順利完成,廣東華興銀行正式開業。廣東華興銀行註冊地繼續保留在廣東省汕頭市,運營總部設在廣州,運營總部計畫儘快在下個月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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