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房產局的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全區住宅房地產業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住宅房地產業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定。
二、參與全區城鎮土地開發利用和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工作,監督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
三、負責全區房屋產權登記發證、產籍管理工作,以及全區房產糾紛的調處、仲裁和行政複議工作。
四、負責管理、規範和培育全區房地產市場,以及房地產轉讓、抵押、租賃、典當、置換、擔保、房屋交易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物業管理、白蟻預防、房屋安全鑑定、房屋拆遷以及執法監察管理工作。
六、研究擬定全區城鎮住房制度配套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負責全區國家直管公房的管理,維修和經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