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元和四年(809),保義可汗正式更改回紇的名稱為回鶻,請求唐朝冊封。此後,他多次派遣使者來唐要求繼續和親,唐朝起初因為估計婚禮費用約在五百萬,所以沒有應允。禮部尚書李絳勸唐憲宗道,和親有“三利”,並可去“五憂”’,集中力量平定淮西的叛亂,又可利用回鶻牽制吐蕃。公主下嫁的婚嫁費用只相當東南一個大縣一年的賦稅收入 ,利多而弊少,而公主下嫁的費用並不多。後來唐穆宗同意永安公主下嫁回鶻保義可汗。但是,許婚不久,回鶻保義可汗死了。永安公主沒有去回鶻。
太和年間(827年至835年),永安公主希望做道士。皇帝下詔賜給永安公主封邑之印,如尋陽公主舊曆,並且饋贈婚嫁財物。
相關史料
《新唐書列傳第八》:永安公主,長慶初,許下嫁回鶻保義可汗,會可汗死,止不行。太和中,丐為道士,詔賜邑印,如尋陽公主故事,且歸婚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