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永城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月(其前身是永城縣政府司法科),時有幹警 9人,設刑事審判、民事審判兩庭,後被併入永城縣政法部,1972年10月恢復建制,1996年隨永城撤縣設市更名為永城市人民法院,歷任11位院長。現有幹警155人,編制數135人;黨組成員8人,其中黨組書記、院長1人,副院長4人(不含掛職鍛鍊1人),紀檢組長1人,執行局長1人,辦公室主任1人。
機構設定
現設有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監察室、法警大隊、審判管理辦公室、立案庭、審監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執行局等17個內設機構和城鎮、高莊、芒山、新橋、馬橋、酇城、蔣口七個派出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永城市人民法院以紮實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為龍頭,以服務大局為己任,以高標準、嚴要求、創一流為主線,以抓班子、帶隊伍、嚴管理、大調解、精審判、強執行、廣宣傳為抓手,搶抓機遇,務實苦幹,各項工作好戲連台,亮點紛呈,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全省法院立案信訪工作會議2011年4月14日在永城召開,永城市人民法院在會上作了典型經驗介紹,榮獲全國法院“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先進單位並在全國法院大慶經驗交流會上作了典型發言,被省委省政府評為2006至2010年度“全省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進單位、全省“巾幗文明崗”、“省級精神文明先進單位”,績效考核位於全省163個基層法院第二、商丘法院系統第一,榮獲全省法院行政審判業務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司法警務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公文處理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案件集中辦理活動”先進集體,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二等功”、被河南省委維穩工作領導組評為“全省社會矛盾化解先進單位”,被商丘市委市政府評為“人民滿意的十佳政法單位”,被商丘中院評為“先進基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