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勝縣建設局

二、負責全縣村鎮規劃、城市雕塑工作和村鎮規劃區內的勘察、測量工作;指導全縣村鎮規劃的實施;負責村鎮規劃的審查報批;承擔縣域內風景名勝區的保護監督工作;參與縣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 三、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管理建築市場和工程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及建築裝飾裝修企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規範建築市場;負責管理建築市場、工程招投標和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全縣房屋安全評估、鑑定工作;負責全縣各類建築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全縣危舊房屋的安全鑑定工作;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五、指導全縣城鎮建設管理,指導管理燃氣熱力、公共客運、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的資源調查、申報列級、規劃、保護及審查報批、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負責小城鎮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以及試點鎮的上報列項。

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建設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縣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抗震恢復建設、建築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風景名勝園林和建築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進行行業管理;編制、管理縣、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投資計畫。二、負責全縣村鎮規劃、城市雕塑工作和村鎮規劃區內的勘察、測量工作;指導全縣村鎮規劃的實施;負責村鎮規劃的審查報批;承擔縣域內風景名勝區的保護監督工作;參與縣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三、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管理建築市場和工程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及建築裝飾裝修企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規範建築市場;負責管理建築市場、工程招投標和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全縣房屋安全評估、鑑定工作;負責全縣各類建築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全縣危舊房屋的安全鑑定工作;工程造價諮詢工作。四、指導和規範工程勘察設計市場;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和指導;負責村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指導全縣城鎮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五、指導全縣城鎮建設管理,指導管理燃氣熱力、公共客運、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的資源調查、申報列級、規劃、保護及審查報批、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負責小城鎮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以及試點鎮的上報列項。六、負責全縣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開發利用;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全縣住宅建設工作。七、負責管理全縣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及施工,申報建設場地抗震性能評價成果(或報告);組織編制和指導實施抗震防災規劃;負責對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鑑定及抗震加固工作;參與震災經濟損失評估;指導和組織震後恢復重建工作。八、負責全縣住房制度改革有關政策的制定、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國家有關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九、負責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建設系統人才培訓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行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思想工作;管理局機關和局屬各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十、承辦縣委、政府和上級各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