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參與組織編制大江大河及重點河流、重要湖泊、國際河流規劃及全國水利中長期規劃;承擔水資源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水土保持規劃、防洪規劃等全國性規劃的編制;按規定許可權,承擔規劃成果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的預審、審查或批覆工作。
(二)負責組織工程規劃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各階段(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報告的審查工作,承辦初步設計報告批覆工作;承擔水利水電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環境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及相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等專題、專項報告的審查工作,負責部直屬單位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報告審查工作;組織重大設計變更、工程概算調整審查,承辦重大設計變更批覆工作。
(三)參與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前期工作計畫及資金安排意見;承擔年度前期工作計畫執行情況檢查、督促、統計等具體工作;負責有關規劃計畫項目任務書審查工作。
(四)組織編制水利水電(含水土保持)勘測設計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水利勘測設計諮詢資質及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參與勘測設計招投標等市場監督管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工作。
(六)負責水利勘測設計諮詢質量管理與監督工作;負責水利勘測設計諮詢行業的優秀成果評審工作;組織水利勘測設計諮詢行業重大科技攻關和技術推廣工作。
(七)負責全國水利勘測設計諮詢單位業務工作的行業管理。
(八)承辦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結構圖
機構沿革
第一階段 水利部工程總局前期
(1951年11月——1969年6月)
1951年11月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工程總局(水利部[51]秘文字3922號)。成潤、朱國華先後任局長。
1953年成立電力部北京水電設計總院。
1954年成立水利部勘測設計管理局。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水利部與電力部合併,成立水利電力部。同年3月水利部工程總局和電力工業部水電建設總局合併為水利電力部水工建設總局;水利部勘測設計管理局與電力部北京水電設計總院的一部分合併為水利電力部勘測設計總局([58]水電廳秘文字第063號)。李化一任局長兼黨組書記。
1958年8月28日水利電力部水工建設總局與水利電力部勘測設計總局合併為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建設總局。黃宇齊、朱國華先後任局長。黃育賢任總工程師。
1969年6月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建設總局被撤銷。
第二階段 水利部工程總局後期
(1975年9月~1994年11月)
1975年9月,為適應水利電力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在部科學研究所的基礎上,水利電力部決定成立水利電力部規劃設計院(同時成立水利電力部科學研究院,[75]水電黨字第47號)。李代耕任院長及黨的核心小組組長,毛鶴年任總工程師。
1979年4月國務院決定撤銷水利電力部,分別成立水利部和電力工業部。同時水利部成立水利規劃設計院(水利規劃設計管理局),人員編制180人。曹瑞峰任院長兼黨組書記,崔宗培任總工程師。
1982年5月,水利部與電力工業部合併,重新成立水利電力部。水利電力部根據水利水電建設發展的需要,將原電力工業部水力發電建設總局、原水利部基本建設總局和水利規劃設計院等三個單位合併,成立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建設總公司(事業單位)。水利水電建設總公司歸水利電力部領導。王乾國任政治部主任,潘家錚任總工程師。
1986年10月1日,根據水利電力部“關於調整水利水電建設管理機構的通知”要求,水利電力部水電建設總公司進行機構調整,成立了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建設局,同時健全和加強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
1987年10月25日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增掛水利電力部規劃設計管理局的牌子([87]水電勞字第73號)。1986年9月9日任命羅西北為規劃設計院院長兼黨組書記,何璟任總工程師。1987年5月23日任命朱爾明為院長兼黨組書記。
1988年撤銷水利電力部,成立能源部及水利部。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更名為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歸兩部共管,以能源部為主([89]能源人字第533號)。
第三階段水規總院時期(1994年12月至今)
1994年8月5日,電力工業部、水利部宣布,將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分為電力工業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和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1994年12月23日水利部水人勞[1994]552號文批准成立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
主要業績
組織編制了《中國暴雨圖集》、《中國農業水利簡明區劃》(獲水電部二等獎)、《全國水資源評價及水利區劃系列成果》(獲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一等獎)、《中國水資源利用》(獲水利部、國家科委科技進步二等獎)、《中國水利百科全書》----城鎮供水與排水、《全國農業綜合發展水利規劃》、《中國大壩危險水庫研究》、《中國大中型水電站規劃圖集》、《中國主要河口治理開發規劃》等,同時還組織開展了《全國防洪規劃》、《中國水資源利用》、《水資源保護規劃》、《大型灌區改造規劃》、《中國水行業行動計畫》、《平垸行洪、退田還湖、移民建鎮規劃》、《蓄滯洪區安全建設規劃》等,並組織編寫了有關全國性規劃任務書和主持審查工作。
組織和指導有關單位完成了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七大江河流域規劃和一些重要河流及區域水利規劃。參與了舉世矚目的長江三峽水利工程等一批大型控制性水利樞紐和南水北調跨流域調水工程的技術論證工作。
參與編制了《全國水利發展綱要》、《華北地區及山西能源基地水資源研究》、《中國中長期食物發展戰略研究》、《中國農田灌溉排水現狀和發展對策研究》、《水利“八五”計畫和十年規劃構想綱要》、《水利發展“十五”規劃》、《2000~2010年中國水利發展戰略綱要》等。
經院技術審查、技術指導興建的堤防上萬公里,有著名的長江、黃河大堤等;大型水庫300多座,中型水庫2000多座和大量的大中型灌區,包括50年代的三門峽水利樞紐、官廳水庫、新安江水庫、佛子嶺水庫、大夥房水庫、淠史杭灌區、荊江大堤等;60年代的密雲水庫、丹江口水庫、新豐江水庫、江都抽水站等;70年代的葛洲壩水利樞紐、桓仁水庫、西洱河水電站、楓樹壩水電站等;80年代的潘家口水庫、白山水電站、五強溪水電站、引灤入津調水工程、引大入秦調水工程等;90年代的三峽水利樞紐、小浪底水利樞紐、萬家寨水電站、江埡水利樞紐、飛來峽水利樞紐、觀音閣水庫、治淮、治太骨幹工程和引碧入連調水工程等。
制訂了《水利水電勘測設計技術標準體系》,組織編寫、修訂、審查了水利水電勘測設計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共150項,其中1953年至1955年期間,有《測量規範試行草案》、《大中型水力發電站初步設計和技術設計編制暫行規程》等5項;1955年至1988年,有《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小型水力發電站設計規範》等45項;1988年至今,有《防洪標準》、《堤防工程設計規範》、《江河流域規劃編制規範》、《江河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範》、《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等100多項,已頒發執行。尚有40多項正在制訂或修訂中。
組織編寫了《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概預算定額》、《水利水電設備安裝工程概預算定額》等5種定額和《水利水電國際招標工程概算編制辦法》的編寫工作。
積極推動科技進步。主持了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系統科技進步獎的評審工作。自1991年以來總計選送出科技進步獎141項,其中43項獲部級科技進步獎,7項獲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進行了優秀工程設計、勘察、軟體獎的評選工作。組織、參與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取得顯著成績,促進了混凝土面板堆石壩和碾壓混凝土壩等新技術的發展和推廣運用。
承擔了黃河小浪底、新疆烏魯瓦提、西藏滿拉、臨淮崗、寧夏沙坡頭、廣西百色等一批水利工程的蓄水安全鑑定工作。江河水利水電諮詢中心成立以來,對黃河小浪底、萬家寨、浙江珊溪、廣西百色、淮河入海水道、新疆引額濟克、青海湟水北乾渠等118個項目進行了有關專題技術諮詢;對重慶市玉灘水庫擴建、深圳東部供水等5個項目進行了設計或監理;同時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努力開拓國際勘測、設計、諮詢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