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規劃設計總院

電力規劃設計總院(簡稱電規總院)作為諮詢機構,主要向政府部門、金融機構、投資方、發展商、項目法人及相關企業提供服務,主要業務領域是電力行業發展戰略、電力新技術等方面的研究,電力工程項目的評審、評估和諮詢,科研標準化等工作。具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認定的電力工程項目評估資格。

企業簡介

技術力量

電規總院技術力量雄厚,專業配套齊全,具有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和堅實的綜合管理能力。截至2011年底,在職員工161人,其中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2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71人,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79人,比重為49%,各類註冊師比重27%。

2009年2月,經國家能源局確認,電規總院成為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之一,對電力規劃設計相關標準制定工作行使管理職責,並負責能源行業電力系統規劃設計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能源行業發電設計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能源行業電網設計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能源行業火電和電網工程技術經濟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日常管理及其標準立項、報批等業務的指導工作。

工作內容

2011年9月,經國家能源局批准,依託電規總院組建成立了國家電力規劃研究中心(簡稱規劃中心),規劃中心受國家能源局委託,開展電力行業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研究,電力新技術研究及推廣,電力信息收集及分析,電力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工作。規劃中心依託電規總院設有戰略和綜合研究所、電力規劃研究所、電力信息研究所、發電技術研究所、電網技術研究所,並分別依託東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電力設計院,華北電力設計院工程有限公司和廣東電力設計研究院設定東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華北、南方區域分中心。

歷史沿革

電力規劃設計總院成立於1975年,原名水利電力部規劃設計院(水利電力部規劃設計管理局),後幾經易名,1988年11月改稱能源部電力規劃設計總院,1998年5月改稱國家電力公司電力規劃設計總院。曾隸屬於水利電力部、電力工業部、能源部、國家電力公司。其主要職責是代表部位行使電力規劃設計行業管理職能。

1997年4月,根據電力工業部檔案,在電力工業部電規總院的基礎上組建中國電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簡稱顧問公司),並於1998年5月18日正式掛牌成立。1998年5月,根據國家電力公司檔案通知,保留電規總院名稱。電規總院與顧問公司採取兩塊牌子並存,兩種職能分開、領導兼任的方法過渡。

2002年,國務院對國家電力工業實施重大改革,國家電力公司實施廠網分開,成立了電監會,兩大電網、五大發電集團和四大輔業集團。在原中國電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基礎上,將全國六大區域電力設計院納入後組建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簡稱顧問集團公司),成為四大電力輔業集團之一,劃歸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管理的中央企業,電規總院作為事業單位,保留在顧問集團公司總部,仍負責歸口管理全國電力規劃設計工作。

2011年4月,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明確的電網主輔分離改革重組方案,成立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能建),並於2011年9月29日正式掛牌成立。根據改革重組方案的相關要求和中國能建的管控模式,電規總院從顧問集團公司分離,生產經營相對獨立,相關職能管理(人力資源、財務與產權、監察審計、黨群、工會等)委託顧問集團公司代管。屬於中國能建直接管理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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