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鐵路隧道
正文
在河流、湖泊、海灣和海峽等水域底下開鑿的鐵路隧道。簡史 水下鐵路隧道的修建始於英國。1807年英國開始修建穿越泰晤士河的水下人行隧道,但因隧道進水,於1808年被迫停工;直到1825年,在法國出生的工程師M.I.布魯內爾指導下,採用新的方法(盾構法)重新施工,才於1843年建成,隧道長約366米(200英尺)。這座隧道於1865年歸併於東倫敦鐵路,改建成為水下鐵路隧道,1913年又改為電氣化水下鐵路隧道。此後,英國於1873~1886年又修建了塞文河水下鐵路隧道。這座隧道採用6座豎井同時施工,並利用強有力的抽水設備和採取向地層注漿等措施解決湧水問題。
目前世界上已建成和正在修建的水下鐵路隧道和水下公路隧道等有100餘座,以長度計日本居首位,以座數計美國最多。1974年日本建成了連線本州島與九州島的折關門海底鐵路隧道,全長18.68公里,為當時世界上最長的水下鐵路隧道。1971年日本開始修建穿越津輕海峽的青函(本州島的青森市至北海道的函館市)海底雙線鐵路隧道,全長53.85公里,其中海底部分為 23.3公里,距水面深約240米(水深140米、岩層厚約100米),縱坡12‰。隧道海底部分由正洞、作業坑道、先行導坑組成,先行導坑已於1983年1月 27日打通。英、法兩國間的英吉利海峽,最窄處寬約33公里,早在1802年就有人提出修建英吉利海峽海底隧道的建議。此後,曾多次進行勘探、研究和設計,但至今尚未正式動工修建。這條隧道計畫建成雙線鐵路隧道,全長約52公里,其中約37公里穿過海底。
世界著名水下鐵路隧道見表。 施工 修建水下鐵路隧道的方法有:鑽爆法、盾構法、沉管法和明挖法等(見鐵路隧道工程)。這些方法具有不同的適用範圍。在水下岩層中修建隧道,一般採用鑽爆法。施工中需採取預防湧水、預防塌方等技術措施,如為加固破碎岩層,可在隧道周圍岩層中預先採取注漿措施。在水下鬆軟地層中修建隧道常用盾構法。在海港城市或有條件的地方,可用沉管法修建水下隧道。沉管法是將預製管段沉放到預先開挖的水底溝槽中,在水下依次將管段連線,然後再進行填埋。其優點可使大部分地下工程移到地面上進行,改善了作業條件。明挖法修建水下隧道需截流改河,分段地進行。採用這種方法修建隧道,防水問題較易處理,但隧道洞身處在軟弱地基上,要採取防止上浮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