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閥門

一、氧氣閥門簡介

氧氣閥門在物理化學實驗中,經常要用到氧氣、氮氣、氫氣、氬氣等氣體。這些氣體一般都是貯存在專用的高壓氣體鋼瓶中。使用時通過減壓閥使氣體壓力降至實驗所需範圍,再經過其它控制閥門細調,使氣體輸入使用系統。最常用的減壓閥為氧氣減壓閥,簡稱氧氣表。

1.氧氣閥門的工作原理

氧氣閥門的外觀及工作原理。
氧氣閥門的高壓腔與鋼瓶連線,低壓腔為氣體出口,並通往使用系統。高壓表的示值為鋼瓶內貯存氣體的壓力。低壓表的出口壓力可由調節螺桿控制。
使用時先打開鋼瓶總開關,然後順時針轉動低壓表壓力調節螺桿,使其壓縮主彈簧並傳動薄膜、彈簧墊塊和頂桿而將活門打開。這樣進口的高壓氣體由高壓室經節流減壓後進入低壓室,並經出口通往工作系統。轉動調節螺桿,改變活門開啟的高度,從而調節高壓氣體的通過量並達到所需的壓力值。
氧氣閥門都裝有安全閥。它是保護減壓閥並使之安全使用的裝置,也是減壓閥出現故障的信號裝置。如果由於活門墊、活門損壞或由於其它原因,導致出口壓力自行上升並超過一定許可值時,安全閥會自動打開排氣。

2.氧氣閥門的使用方法

(1)按使用要求的不同,氧氣減壓閥有許多規格。最高進口壓力大多為,最低進口壓力不小於出口壓力的2.5倍。出口壓力規格較多,一般為,最高出口壓力為。
(2)安裝減壓閥時應確定其連線規格是否與鋼瓶和使用系統的接頭相一致。減壓閥與鋼瓶採用半球面連線,靠鏇緊螺母使二者完全吻合。因此,在使用時應保持兩個半球面的光潔,以確保良好的氣密效果。安裝前可用高壓氣體吹除灰塵。必要時也可用聚四氟乙烯等材料作墊圈。
(3)氧氣閥門應嚴禁接觸油脂,以免發生火警事故。本類閥門在管道中一般應當水平安裝。
(4)停止工作時,應將減壓閥中餘氣放淨,然後擰松調節螺桿以免彈性元件長久受壓變形。
(5)減壓閥應避免撞擊振動,不可與腐蝕性物質相接觸。

3.其它氣體減壓閥

有些氣體,例如氮氣、空氣、氬氣等永久性氣體,可以採用氧氣減壓閥。但還有一些氣體,如氨等腐蝕性氣體,則需要專用減壓閥。市面上常見的有氮氣、空氣、氫氣、氨、乙炔、丙烷、水蒸氣等專用減壓閥。
這些減壓閥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與氧氣減壓閥基本相同。但是,還應該指出:專用減壓閥一般不用於其它氣體。為了防止誤用,有些專用減壓閥與鋼瓶之間採用特殊連線口。例如氫氣和丙烷均採用左牙螺紋,也稱反向螺紋,安裝時應特別注意。

二、氧氣閥門燃燒爆炸危險性分析及預防措施

氧氣閥門燃燒爆炸原因分析
1.管道內的鐵鏽、粉塵、焊渣與管道內壁或閥口摩擦產生高溫發生燃燒
這種情況與雜質的種類、粒度及氣流速度有關,鐵粉易與氧氣發生燃燒,且粒度越細,燃點越低;氣速越快,越易發生燃燒。
2.管道內或閥門存在油脂、橡膠等低燃點的物質,在局部高溫下引燃。
3.絕熱壓縮產生的高溫使可燃物燃燒。閥前為15MPa,溫度為20℃,閥後為常壓0.1MPa,若將閥門塊速打開,閥後氧氣溫度按絕熱壓縮公式計算可達553℃,這已達到或超過某些物質的著火點。
4.高壓純氧中可燃物的燃點降低是氧氣管道閥門燃燒的誘因。氧氣管道和閥門在高壓純氧中,其危險性是非常大的,試驗證明,著火的引爆能與壓力平方成反比,這些對氧氣管道和閥門構成了極大的威脅。

三、防範措施

1.設計有關法規、標準規定

設計應符合1981年冶金部頒發的《鋼鐵企業氧氣管網的若干規定》,以及《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GB16912-1997)、《氧氣站設計規範》(GB50030-91)等法規標準的要求。
(1) 碳素鋼管中氧氣的最大流速應符合表4。
(2)為防止著火,在氧氣閥門後,均應連線一段其長度不少於5倍管徑,且不少於1.5m的銅基合金或不鏽鋼的管道。
(3)氧氣管道應儘量少設彎頭和分岔頭,工作壓力高於0.1MPa的氧氣管道彎頭,應採取衝壓成閥型法蘭製作。分岔頭的氣流方向,應與主管氣流方向成45°到60°角。
(4)在對焊凹凸法蘭中,採用紫銅焊絲作O型密封圈,是氧氣用法蘭抗燃性可靠的密封形式。
(5)氧氣管道應有導電的良好裝置,接地電阻應小於10Ω,法蘭間電阻應小於0.03Ω。
(6)車間內主要氧氣管道的末端應加設放散管,以利氧氣管道的吹掃和置換,在較長的氧氣管道進入車間調節閥前,應設過濾器。

2.安裝注意事項

(1)凡與氧接觸的部位要嚴格脫脂,脫脂後用不含油的乾空氣或氮氣吹淨。
(2)焊接應採用氬弧焊或電弧焊。

3.操作注意事項

(1)開關氧氣閥門時應緩慢進行,操作人員應站在閥門的側面,開啟要一次到位。
(2)嚴禁用氧氣吹刷管道或用氧氣試漏、試壓。
(3)實行操作票制度,事先對操作目的、方法、條件作出較詳細的說明和規定。
(4)直徑大於70mm的手動氧氣閥門,當閥前後壓差縮小到0.3MPa以內時才允許操作。

4.維護保養注意事項

(1)氧氣管道要經常檢查維護,除銹刷漆,每3~5年一次。
(2)管路上的安全閥、壓力表,要定期校驗,1年1次。
(3)完善接地裝置。
(4)動火作業前,應進行置換,吹掃,吹出氣體中氧含量在18%~23%時為合格。
(5)閥門、法蘭、墊片及管材、管件選用應符合《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GB16912-1997)的有關規定。
(6)建立技術檔案,培訓操作,檢修,維護人員。

5.其他安全措施

(1)提高施工、檢修及操作人員對安全的重視程度。
(2)提高管理人員的警惕性。
(3)提高科學技術水平。
(4)不斷完善送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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