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德國精神病學家克瑞奇米爾(E.Kretschmer,1925)根據自己對精神病人的觀察和研究,提出按體型劃分人氣質的理論。它認為,人的身體結構與氣質特點以及可能患有的精神病種類有一定的關係。而精神病人與正常人只有量的差別而無質的區別。
特點
它認為,人的體型可以分為三種類型:(1)肥胖型,這種人身材短胖,原肩闊腰,易患躁狂抑鬱症。它們的氣質特點是:好社交,通融,健談,活潑,好動,表情豐富,情緒不定,氣質類型為躁鬱性氣質。(2)瘦長型,這種人高瘦纖弱、細長、窄小,易患精神分裂症;其特點是不善社交,內向,退縮,世事通融,害羞沉靜,寡言多思,氣質類型是分裂型氣質。(3)鬥士型,這種人骨肉均勻,體態與身高成比例,易患癲癇病;其特點是正義感強,注意禮儀,節儉,遵守紀律和秩序,氣質類型為粘著性氣質。美國心理學家謝爾頓也是體型說的代表之一。他從胚胎學角度把人分為三類:內胚葉型(柔軟、豐滿)、中胚葉型(發達、健壯)和外胚葉型(高大、細瘦)。內胚葉型相當於肥胖型;中胚葉型相當於筋骨型;外胚葉型相當於細長型。並發現氣質與體型之間的相關達0.80。
體型和氣質之間確實存在某種相關,但是,這種相關可能來自於社會對各種體型者的不同態度所致,並不能科學地說明體型和氣質之間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