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手工業

中國民間經營的手工業。春秋末期開始出現,戰國時有所發展,有以冶鐵發家或以煮鹽致富。漢代民間手工業部門增多,制車、鐵器、銅器、木器、紡織、製鹽、漆器等業興盛。十六國後黃河流域鮮卑統治者曾嚴格禁止民間經營絲織業、金銀器製造業。北魏時,主要手工業部門由官府壟斷。唐、宋時代,民間手工業者的社會地位日益鞏固,城市手工業達到成熟階段。宋代已有比較純粹的“工作伎巧所居”的“行”和各種手工業作坊。在行業組織方面,唐代開始出現保護手工業自身利益的行會組織,至宋代更加壯大。手工業行會組織的建立,標誌著民間手工業的進一步發展。明代中葉後,官府手工業漸趨衰落,民間手工業不斷發展。清代前期,民營礦場及木場中吸收大批破產農民勞動,而絲織、冶鐵、制瓷等行業中的一些生產者不再直接與消費者往來,產品由商販運往國內外市場銷售。辛亥革命以後,民間手工業有一定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民間手工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走合作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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