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經濟具有如下特徵
(1)它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以激發廣大勞動人民自我創業、自我發展、自我約束、平等競爭為基本出發點的經濟。這種經濟是既不損害集體利益,也不妨礙他人發展的經濟。
(2)它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前提下,以民間積累、民間投資、民間經營為主的經營方式,這種經濟是產權清晰、責權明確、政企分開、制度適當、機制靈活。
(3)它是一種以社會主義國家巨觀調控、監督引導、主體服務為強大後盾和基本保障的經濟。因此,發展“民本經濟”並不否定政府應有的作用,相反政府是必不可缺少的保證條件。
(4)它是一種以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為基本準則,以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主要分配方式,以依法經營、勤勞致富為基本要求,以富民強國、共同富裕為基本目的的經濟。因此,發展民本經濟,雖然會有先富後富之分,但不會也不允許產生兩級分化。
“民本經濟”與“私有經濟”的區別
“民本經濟”與“私有經濟”究竟有什麼不同呢?有人認為,其本質都是一致的;也有人認為,是有區別的。那么究竟區別在什麼地方?
(1)出發點不同。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私有經濟”是把經濟發展建立在追逐個人私利和人剝削人的基礎之上的,而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的“民本經濟”,是堅持社會主義制度方向和原則,把廣大勞動人民作為經濟發展和經濟利益的主體,在政治上平等。以河北省大午集團為例,大午集團是全國最大500家私營企業之一,大午集團組建之初,就確定了大午集團的指導思想是:“不以盈利為目的,而以發展為目標,以共同富裕為歸宿”。筆者不敢說,我國的私營企業都具有這種思想境界,但在毛澤東時代成長起來的青年企業家多數具有這種帶領大家共同富裕思想。唯利是圖是少數,這要從法律和制度上予以規範解決。
(2)目的不同。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的私有經濟發展,不是著眼於廣大人民民眾,而是以私利和聚財為主要目標;而社會主義制度下發展“民本經濟”是立足於民富國強——“小河有水大河滿”的思路,是為了改變傳統經濟條件下的“一切政府投資,政府操辦”;改變過去少數官員去調動廣大民眾的積極性,是為了建立一種體制、機制,能夠主動激發和引導廣大人民民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經濟發展和經濟管理所採取的方式方法,不是讓人們被動地等待上級“要我乾”和“我要乾什麼,怎么乾”,而是轉變為能讓人們主動去想“我要乾”和“我要乾什麼,怎么乾”。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機制的形成、完善,也要各級政府的職能隨之改變。只有發展“民本經濟”,才能改變“一切政府投資,政府操辦”的傳統觀念,才能改變一切照“長官意志”,不計成本,不講效益的舊習,才能真正調動廣大人民民眾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