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災荒

包括水﹑旱﹑風﹑雹﹑蝗﹑震等災害情況。民國時期災害無年不有﹐僅據1912~1937年統計﹐較大災害就達七十七次之多﹐計水災二十四次﹐旱災十四次﹐地震十次﹐蝗災九次﹐風災六次﹐疫災六次﹐雹災四次﹐飢歉兩次﹐霜雪災兩次。
北洋政府時期﹐災害較重的年份有:1913年永定河決口﹐冀省重災。江淮泛濫。贛﹑豫﹑皖三省大旱。12月滇省地震﹐嶍峨城(今峨山彝族自治區)全毀﹐死兩千人。全國受災面積達六億五千萬餘畝。1918年﹐水﹑震等受災區域亦不下六億一千萬畝。1920年﹐華北五省三百一十七縣大旱﹐死五十萬人。12月﹐寧夏﹑甘肅大地震﹐死者不下二十萬人﹐僅海原一城即死七萬餘人。1924年﹐閩﹑粵等十二省大水﹐淹斃萬餘人﹐財產損失一億二千五百萬元。1925年3月﹐雲南地震﹐大理城全毀﹐大理﹑鳳儀﹑賓川三縣死三千餘人。是年夏﹐冀﹑粵﹑桂等六省蟲災﹐損失約一千三百萬元。川省飢歉﹐疫癘流行﹐罹災者二十萬人。9月﹐山東省黃花寺黃河決口﹐淹兩千平方里﹐災民兩百萬人﹐損失數千萬元。1926年﹐東三省大旱﹐魯省大水﹐均為二十年來所未有﹔皖省大水則為六十年來所未有﹐沖毀農田十萬畝﹐草根樹皮食盡﹐以觀音土充飢。
南京國民政府前期﹐災害較重的年份有﹕1928年﹐水﹑旱﹑蝗﹑雹被災區域達二十一省一千零九十三縣﹐災民一億人。其中冀﹑魯﹑豫﹑晉﹑陝﹑甘﹑察﹑綏八省旱災之重﹐為數十年所僅見。長江流域蝗災﹐浙江最重﹐僅蘆柴一項損失即達一億元。1930年﹐水﹑旱﹑蟲﹑雹等災﹐區域廣達八百餘縣﹐災民五千萬人﹐陝甘尤重﹐災民賣兒鬻女﹐裂吃死屍﹐易食生人。1931年江淮運河流域大水﹐遍及十八省﹐災民一億人。而湘﹑鄂﹑贛﹑皖﹑蘇省尤烈﹐溺斃約十五萬人﹐財產損失二十億元。1933年﹐華北﹑華南十五省水災﹐陝﹑粵等十省旱災﹐豫﹑皖等九省蝗災。1934年十六省旱災﹐穀物損失十四億元。十四省水災。華北﹑華中蝗患極重。1935年水旱災荒合流﹐八省二百四十一縣水災﹐淹沒田地五千多萬畝﹐加上旱﹑風﹑雹﹑病﹑蟲災﹐全年損失糧食即在兩億市擔左右。
抗日戰爭時期﹐全國因戰災及拋荒之地達七億畝左右﹐水﹑旱﹑風﹑蟲﹑震災頻年發生。1937年8月山東菏澤地震﹐死七萬人。1938年6月﹐為阻止日軍追擊﹐在花園口決堤﹐黃水淹豫﹑皖﹑蘇三省四十餘縣﹐罹災者一千餘萬人。1939年冀省大水﹐八十年來所未見﹐災民三百萬﹐損失兩億數千萬元。1942年太行﹑冀南旱災﹑蝗災嚴重。1943年河南大饑荒﹐死數十萬。1944年川﹑陝﹑黔等省旱﹑水﹑蟲災﹐川北尤重。據統計﹐1945年東北及湖南﹑河南﹑江西﹑山東﹑浙江﹑福建﹑山西﹑廣東﹑安徽﹑廣西等省災民達一千九百萬人。
抗戰結束後﹐內戰全面擴大﹐天災伴隨而來。1946年至少有六百萬畝的耕地遭水災﹐受災人口達三千萬以上。1947年﹐山東﹑四川﹑廣西﹑廣東等十六省受水﹑旱﹑蝗﹑雹等災農田達九千八百萬畝。1948年﹐河南﹑福建﹑廣東等省也都有大水災。1949年受災農田達一億二千一百五十六萬畝﹐災民約四千萬人。全年糧食總產量只有二千二百六十三億六千萬斤。
民國時期災荒嚴重﹐除自然條件的作用外﹐國內政治混亂﹐內戰頻仍﹐政府對於天災不注意預防及補救﹐農民深受剝削﹐喪失抵禦災害能力實為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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