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論叢(第38卷)

民商法論叢(第38卷)

《民商法論叢(第38卷)》,作者梁慧星,由法律出版社於2007年9月1日出版。

基本信息

作者梁慧星主編
ISBN:10位[7503675683]13位[978750367568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9-1
定價:¥38.00元

內容提要

本卷是第38卷(2007年第1號)。
【專題研究】欄選刊五篇論文。一是趙威的“金融法的自由價值及其衝突與平衡”。作者指出,金融業的本性決定了其要求自由的願望比一般行業更強,金融法從產生時起,便以自由及對自由的促進和保障為價值目標。這一目標的實現過程,必然是金融法的自由價值與其他價值、金融法規範的各主體之間地位和利益的衝突和平衡的過程。該文首先對金融法自由價值進行歷史分析和理論論證,繼而具體討論金融業主要部門法的自由價值。在此基礎上,為促進和保障金融主體的自由創新能力,探索金融法自由價值的衝突實踐中的平衡制度設計。
二是馬志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性質與功能問題研究——兼論商事登記及其類型”。作者認為,我國現行法中關於營業執照的規定相當混亂,理論界對營業執照是什麼以及營業執照應當承擔何種功能這類基本問題未作系統研究。因此,從民商法理論出發對營業執照進行制度研究——溯源其理論脈絡,釐清其認識誤區,進而提出相應的改進意見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作者比較了國外商事法律中與我國營業執照類似的制度,考察其承載的功能和發揮的作用並在此基礎上對我國營業執照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議。
三是孫占利的“電子訂約錯誤研究”。作者指出,電子訂約錯誤屬於契約錯誤的範疇,但其錯誤情形已不限於傳統契約錯誤,出現了電子錯誤、輸入錯誤、格式錯誤等特殊的契約錯誤,信息技術局限及網路服務提供商等第三人的行為成為新的契約錯誤原因。電子訂約錯誤的特殊性決定其法律救濟的特殊性,在訂約錯誤責任分配和契約撤銷等問題上已突破了傳統契約法觀點。我國應借鑑相關立法對電子訂約錯誤及其預防和救濟進行立法完善。
四是喬雄兵的“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比較研究”。作者認為,懲罰性損害賠償是英美普通法制度。隨著實踐的發展,部分大陸法國家也開始有限制地作出懲罰性賠償判決。而在對外國懲罰性賠償判決的承認與執行方面,各國國內法主要以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並結合個案分析的方法加以解決。在國際層面上,已有的國際公約對懲罰性損害賠償判決的承認與執行規定了很多限制條件,因此,國際社會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中國有關懲罰性損害賠償的制度還很不完善,存在許多缺陷,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編輯推薦

《民商法論叢》宗旨:從我國改革開放和發展現代化市場經濟的實際出發,廣泛參考已開發國家和地區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經驗和最新判例學說,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論和重大法律問題,為我國民商事立法的現代化和審判實務的科學化提供科學的法理基礎,提升我國民商法理論水準,培養民商法理論人才。本卷刊載了民商法學領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共17篇文章,包括專題研究、體育法、判解研究、民法哲學、域外法、國際問題、國際私法、碩士學位論文等欄目。

目錄

卷首語
【專題研究】
金融法的自由價值及其衝突與平衡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性質與功能問題研究——兼論商事登記及其類型
電子訂約錯誤研究
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比較研究
我國獨立董事制度的現存問題與法律對策研究
【體育法】
論反興奮劑制度的協調與統
【判解研究】
和解協定的效力及其救濟——中國農業銀行濰坊市奎文區支行與濰坊市
農業機械供應公司借款契約糾紛案評析
從賠償標準的確定談民事案件的同案同判
【民法哲學】
物、財產,我們為什麼要擁有?——民法物權及其體系的哲學基礎
器官移植的法律及倫理問題
【域外法】
《路易斯安那民法典》第1967條與原因理論研究
【國際問題】
論《國際商事契約通則》的性質
誠實信用原則在WT0法中的適用
【國際私法】
維希特論不同國家之間的私法衝突
司法視野下的國際私法——評維希特的法院地法說
【碩士學位論文】
公司法中的雇員利益保護機制研究
【資料】
歐洲民法典侵權行為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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