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民事訴訟法教學案例》本書採用的體例是“案例——基本制度與法理——案例評析”,在設計上比較注意案例分析與相應制度和法理體系的完整性,儘可能比較全面地照顧制度和法理的體系化、基礎性,試圖做到即使單獨使用本教材,也能夠讓學習者結合案例對民事訴訟法有所了解。
本書這種結構設計的目的在於讓學生首先對案例有所了解,在已知案件的情況下,去感知案例中的問題,並進一步了解相應的制度和法理,學生對相應罐和法理初步有所知曉的前提下,便會自然運用制度和法理對提供的案例進行分析,使學生們的實際運用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但要做到運用制度和法理對案例進行正確分析,還需要經過一定的訓練,才能把握制度和法理的運用機理和方法。因此,本書為學習者提供了具有參考意義的案例評析,以便指導學習者分析案例,學習者可以從案例廉政析中學習案例分析的方法,並進一步思考案例中所提出的問題。
本書作為一本基礎性案例分析教材,緊扣民事訴訟制度和法理實踐中的重點問題,選用的案例均為真實案例,因而在案例分析方面具有“實戰性”。
目錄
2一. 民事糾紛與民事訴訟
(一)民事糾紛與內部糾紛
(二)民事糾紛與行政糾紛
(三)民事糾紛與政治權利糾紛
二. 民事訴訟基本原則——處分原則
三. 民事訴訟基本審判制度
四. 管轄
(一)級別管轄
(二)地域管轄
(三)專屬管轄
(四)協定管轄
(五)管轄權異議
五. 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
(一)當事人
(二)訴訟權利能力和訴訟行為能力
(三)共同訴訟
(四)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五)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六)訴訟代理人
六. 訴
(一)訴訟標的
(二)訴的種類
(三)反訴
七. 民事訴訟中的證據
(一)證據種類
(二)證據保全
八.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
(一)證明對象
(二)證明責任
(三)證明標準
九. 財產保全與先予執行
(一)財產保全
(二)行予執行
十. 法院調解
十一. 第一審程式——普通程式
(一)普通程式與簡易程式的適用
(二)促裁與民事訴訟
(三)勞動爭議糾紛與訴訟
(四)一事不再理
(五)撤訴與和解
(六)訴訟中止
(七)訴訟終結
(八)缺席判決與送達
十二. 第二審程式
十三. 審判監督程式
十四. 判決
十五. 督促程式與公示催告程式
(一)督促程式
(二)公示催告程式
十六. 民事執行
(一)民事執行概述
(二)執行標的
(三)執行和解
(四)執行中止
(五)執行承擔
(六)協助執行
(七)執行導議
(八)執行迴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