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本書是國內第一部以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理論為主題的專著。本書集中考察的是這一理論的一個核心問題:民主審議和政治合法性之間的關聯。本書以盧梭和哈貝馬斯的合法性理論為中心,從政治思想史的理路系統地總結了政治合法性和民主意志形成之間的關聯,以及民主審議在其中的作用。本書對盧梭政治思想的核心概念——“共同意志”(generalw川)概念——提出了一種新的解釋;系統分析了哈貝馬斯的雙軌制審議民主理論,並考察了哈貝馬斯對人權和人民主權的重新闡釋,以及這種闡釋對人民主權之規範性基礎的重新奠基作用。作者簡介
談火生,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理論專業博士。
現就職於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政治學系。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問題意識及其限定
第二節 學術前沿成果梳理
第三節 本書基本框架
第二章 意志與政治合法性:問題與由來
第一節 “合法性”一詞含義的變遷
第二節 合法性理論的兩種研究取向
第三節 規範性研究取向的凸現:從自然到意志
第四節 意志與政治合法性
第三章 共同意志:盧梭合法性理論的核心
第一節 盧梭的歷史圖示及其“自然”概念
第二節 共同意志:返鄉之旅
第三節 立法者、公民宗教與共同意志的實現
第四節 盧梭合法性理論面臨的問題:
第四章 世紀民主理論對盧梭合法性理論的檢證
第一節精英民主理論和社會選擇理論對共同意志的否定
第二節 多元民主理論對意志形成過程的重新解答
第三節 審議民主理論對盧梭合法性理論的重新反思
第四節 審議民主理論對社會選擇理論的回應
第五章 話語民主理論與人民主權原則的重新闡釋
第一節 重建性的合法性概念
第二節 溝通理性、話語倫理和公共領域
第三節 話語民主理論及其對社會選擇理論的回應
第四節 人權和人民主權的重新闡釋與合法性重建
第六章 對哈貝馬斯話語民主理論的批評
第一節 來自外部的批評:墨菲
第二節 來自內部的批評:楊、里格和伯曼
結語
附錄:審議概念的變遷:從慎思到明辨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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