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模範法官
毛義權,男,1964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一直自學法律,先後獲得了法律大專和本科文憑,還到西南政法大學進修,接受系統的法律理論培訓。1983年,中師畢業後,被分配到璧山某職中當上了一名體育老師。1991年考入榮昌縣法院當法警。通過刻苦自學,成功通過了法官資格考試,1998年成為榮昌縣法院刑庭助理審判員。十多年裡,他從助理審判員、審判員,一步一個腳印地乾到了審判長、副庭長、庭長,成為榮昌縣法院的審判骨幹。 到2006年10月,已任刑庭庭長的他在一次體檢中發現患上了腎癌,切除了患病的左腎,但仍然一邊服藥、做化療,一邊堅持上班。
在法院工作20餘年來,主要從事刑事審判工作。他秉公辦案,承辦的上千件案件無一超審限,無一錯案。他意志堅強,長期與病魔抗爭,始終堅持在審判一線。曾榮立個人一等功,多次受到市、縣兩級的表彰。2008年被市高院記個人三等功;2009年被中共重慶市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2010年被授予重慶市“十佳法官”稱號;2011年被重慶市委表彰為重慶市先進政法幹警,被中央政法委表彰為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幹警。2011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官”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