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雞湯

毒雞湯

毒雞湯,就是表面看上去像是心靈雞湯文,其實暗藏著行銷和詐欺信息的文字內容。隨著社交網路的興起,過去散發過無數正能量的“雞湯”,在社交網路亂象中變了味兒,各類“箴言妙語”目不暇接,多種廣告信息難辨真假。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些“雞湯文”在誘發網友轉發的背後,還暗藏著一條收益不菲產業的鏈條。這些泛濫網路的文章大多由發布者拼湊而成,內容良莠不齊,真假難辨。

流行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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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雞湯虛假廣告、欺詐信息藉助雞湯文的外殼,開始登錄朋友圈,瞄準了辨別力不強、又較容易被雞湯文打動的人群,特別是老年人。每天早上起來打開微信,總會發現朋友圈被各式各樣的雞湯文刷屏。令人想不到的是,微信好友們轉發的這些文章,是在為別人賺錢,雞湯文背後暗藏著獲利豐厚的“轉發”產業鏈。調查發現,雞湯文大多由專門的微信公眾號或者APP等轉發平台進行分發,一篇10萬+文章,轉發平台可獲得3萬元左右的灰色收入。而轉發平台上的幾乎每一篇文章末尾都植入了廣告,這些內置的廣告往往給網友帶來誤導,甚至就是一騙局。

某種意義上說,這是騙術上的“升級”。從假冒老中醫名義占據電線桿,到形形色色的“電視購物”,再到網際網路“貼吧”,直到如今的移動網際網路、微信朋友圈,人群聚集的新平台,騙子也要想法擠進來。這種“升級版”,尤其值得注意。

主要特點

類型

毒雞湯“橫行”社交網路空間的“雞湯文”大多分為兩類,一類是“哲理型”文章,諸如《閱讀5分鐘,可能改變你一生!》、《人生不得不學的20句箴言》等。一類是“科普型”文章,諸如《學會這些,可以長壽百歲》、《太可怕!這種水果別這樣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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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哲理型”還是“科普型”,它們大多擁有同樣的特點,即隨意複製未經核實的內容,且為了吸引眼球,往往還摻雜著各種獵奇、色情等內容,讓網友反感的同時也造成網路空間的嚴重污染。更為嚴重的是,這些“雞湯文”多內置行銷廣告,甚至暗藏騙局,比如市面上一款幾十元的產品,在同品牌、同規格的情況下,朋友圈內可以賣到上千元,價格相差在10倍以上。可以說,對於一些素養不高、信息辨識能力不強的消費者而言,朋友圈裡的“心靈雞湯”一不小心就變成了“毒雞湯”。

傳播方式

相對於報刊、電視及網站,以自媒體為主的社交網路渠道,缺乏專業廣告審核機制,因此也就成為許多違規廣告的“必爭之地”。這些廣告大多數集中在美容、減肥、保健等領域,內容魚龍混雜,同時又蘊含著巨大的商業利益。而“雞湯文”的傳播鏈背後也包含了一種以“眾包分發”為特點的“病毒式”利益鏈條。

“轉發分享文章就能賺錢,1分鐘賺1元,躺著月入萬元。”這樣的廣告語在網友的微信群、QQ群以及朋友圈裡屢見不鮮。據媒體調查發現,這些廣告多由雞湯文第三方平台所發,為了誘導用戶轉發文章,轉發者可以獲得一次1到6分錢的收益。用戶還可以招收下線,從而分享下線轉發文章所得收益,構成了一種類似於傳銷的“病毒式”傳播網路。而在這個過程中,一篇轉發10萬次以上的文章,內容分發平台約可獲得3萬元的灰色收入。

主要危害

大概沒有比這更令人莫名驚詫的一幕了。當你在微信上轉發諸如“不要去追一匹馬,用追馬的時間種草,待到春暖花開時,就會有一批駿馬任你挑選”的話語時,你不曾想到的是,不僅這些被轉發的“雞湯文”可能是借名人名義而杜撰,其中更內置著形形色色的廣告,而這一切,不過是想把你引向下一場騙局,讓你在感動之餘遭遇錢財的損失。
所謂雞湯有毒,這則新聞無疑是一個最好的佐證。當然不能說雞湯文在朋友圈裡的流行,本身就是一種原罪。朋友圈靠人際傳播、熟人傳播,虛假廣告和詐欺信息一旦成為埋藏其中的特洛伊木馬,熟人轉發又增加了可信度、消弭了戒備心,上當的幾率就會提升,輕則騙財,重則傷人。

流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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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雞湯有專家就分析過,雞湯文之所以會受到微信使用者的追捧,一方面是因為它契合了輕鬆閱讀的網路傳播特質,另一方面是因為對於壓力重重的現代人而言,它也或多或少地起到了某種精神慰藉作用。但那些被人為故意轉發且包含著種種陷阱的雞湯文,顯然不在此列。更準確地說,這些雞湯文已經成為了另一種欺騙性的網路廣告。

這正是更需要條分縷析的問題:為什麼本為精神慰藉的雞湯文,悄然間變臉為欺騙性的網路廣告。這主要緣於兩個因素:

一個是,開放性和盈利性本身就是微信的運營特徵,既然有著可能的盈利機會,那么雞湯文的人為大量轉發就會出現;

二是,伴隨著外部監管的加強,所謂劣質保健品、假冒偽劣藥品、減肥豐胸類產品的廣告,開始在電視等媒體被限制,但其仍未消失,朋友圈雞湯文於是取代電視購物,成為新的行銷渠道。

監管問題

和雞湯文的“變臉”相對應的,仍是現實監管的缺失。大量存在的微信轉發平台以及背後的廣告,到底該由誰來監管?微信團隊是以接受舉報和提示風險為主,並無有效的監管措施。而據工商系統人士介紹,針對朋友圈的廣告監管確實為空白。工商能做的也就是提示風險。當對隱性的微信廣告監管處於空白的狀態時,那么無疑為不良廣告主和一心逐利的轉發平台提供了機會,這正是“有毒雞湯”泛濫的制度性原由所在。

雞湯有毒,網路廣告監管須有力。現在的問題是,不能說相應的監管並不存在,而是現實監管相對滯後,跟不上不良廣告形式的變化,監管滯後比“有毒雞湯”更讓人憂心。

應對策略

1、治標之策,首推專項行動。發現苗頭,迎頭痛擊,就會好很多。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公共號當然也不是。

虛假廣告工商要管,涉及詐欺公安部門要介入。然而,實際執法中存在一種“電線桿困境”。電線桿上那么多治病的、辦證的小廣告,一看就是騙錢的,都留了電話號碼甚至銀行賬號,順藤摸瓜,豈不一查一個準兒。但相關部門也很無奈:也得查得過來啊,隨手貼個小廣告容易,查起來費了勁了,執法力量有限是實際情況,但也存在悖論:如果不查,一旦發生了問題,釀成公共事件,耗費的執法資源更大,甚至還會影響公信。因此,一旦某種涉嫌犯罪行為有一定普遍性,前端應對肯定優於事後介入,早管費力更少、效果更好。

2、政府力量不足可以靠調度社會資源作為彌補。

微信設有投訴功能,能舉報有惡意行銷、欺詐等情況的文章,可是,在騙術面前,僅僅依靠微信平台自淨還不夠:頂多是個刪帖,騙子換個馬甲又上來了。相關部門如果也有上述舉報通道,效果是不是好些,活躍在微博平台上的“平安某某”公安賬號,就發揮了很好的接收線索作用。

3、為人子女者也要多和父母溝通。

自從給老人說過所謂“你被《星光大道》抽為幸運觀眾,獲得一台蘋果電腦”是騙人的,老人就再也沒信過。半年不打一次電話,知道老人上當了,也晚了。

4、有網友建議,對於雞湯文中的微商行為,可通過消費者舉報和線上線下一體化管理,重點從商品及服務提供者是否具備相關資質,是否發布虛假宣傳信息,是否涉嫌傳銷等方面開展日常監管。這樣的建議不妨一試,並廣而行之。無論如何,網路廣告監管都要追得上“有毒的雞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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