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灌南縣借國家投入巨資實施土地整理項目,為提高田地的質量和利用率
,改善農民耕種的條件,即所謂的“惠民工程”,而上馬縣行政則借之名投資上億元修建辦公區。使其田地在進行整理過程中,施工單位改變了實施方案,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在工程完工後,很多田地的土壤被清除了,田裡存在過多的石塊無法種植農作物,使田地變成廢墟。因此,“惠名工程”也變成了“毀名工程”。
緣於改建
在2003年以前,灌南一直是江蘇省最窮的縣。但近幾年發展速度非常快,連
續幾年在全省縣級經濟增速上都排在前面。隨著經濟的發展,灌南縣近年來開始實施城區改造擴張等多個重大工程,包括交通、安居等等。“行政區域的改造只是這些工程的一小部分。”
大家都知道國家土地整理項目是項惠民工程,很多鄉鎮都積極爭取,但爭取後的太湖縣小池鎮新華村一些田地經過整理後無法耕種,導致數百畝田地荒廢。2009年3月,縣委主要領導又提出,加快建設行政集中辦公區,打造全國資源節約型、辦公效能型、服務高效型的典範。
工程規模
由主樓與輔樓組成圓弧狀縣政府辦公大樓,在夜幕下巍然矗立,流光溢彩。大樓前的廣場由景觀河、景觀橋、親水平台、音樂噴泉等23項工程組成。就是這樣一棟政府辦公樓,在2008年灌南縣50年縣慶時,該工程竟被列入該縣主要“惠民工程”之一。
所謂的“惠名工程”的圖中的12層米色大樓呈圓弧形,
在大樓的前方,是一個人工湖的局部。大樓前還有一個廣場,廣場上有景觀河、景觀橋、親水平台、音樂噴泉等23項工程。每到夜晚,這座辦公大樓流光溢彩。
灌南縣於2006年啟動市民文化中心工程。建設之初,縣裡聲稱這是一項惠及全縣人民的惠民工程。連雲港市發改委在批覆檔案中要求,要通過這項工程“滿足民眾文化體育活動需要”。按照批覆該工程要建設8000平方米的文化大樓、1.2萬平方米的文化廣場、3000個座位的綜合體育館、400米以上的塑膠跑道等,總面積3萬平方米,投資6185萬元。
2007年10月,市民文化中心主要建築——行政主樓建成。隨後灌南縣委縣政府多個門入駐這座大樓,市民文化中心行政主樓遂成為縣政府的新辦公樓。現已基本建成的市民文化中心總投資1.2億元。
縣政府稱帖子混淆概念
2009年2月18日江蘇省灌南縣政府。該縣外宣科一位負責人說,新
的行政大樓其實只是市民文化中心項目的一部分。“這個項目還包括四館樓、體育中心、廣場、綠地等等,這都是實實在在的惠民項目。”這位負責人認為,網上流傳的帖子將市民文化中心等同於縣政府辦公大樓,非常偏頗。至於當初在報批市民文化中心項目時,是否就規劃有行政大樓,這位負責人表示並不知情。記者昨天就此致電連雲港市發改委,但並未得到回應。
在這座行政大樓的附近,灌南縣還在興建包括公安局、建設局、環保局等部門辦公樓在內的行政集中區。“集中辦公一方面是為了改善辦公環境,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節約行政成本。”這位負責人說。
“在2003年以前,灌南一直是江蘇省最窮的縣。但近幾年發展速度非常快,連續幾年在全省縣級經濟增速上都排在前面。”這位負責人說,隨著經濟的發展,灌南縣近年來開始實施城區改造擴張等多個重大工程,包括交通、安居等等。“行政區域的改造只是這些工程的一小部分。”
該鎮獲得國家土地整理項目,是很多部門大力支持的結果,項目實施對當地經濟發展有著深遠意義,新華村800多畝田地沒及時得到利用,不排除質量因素,由於該項目是國家統一規劃實施的,方案和當地實際存在差異,因此一些民眾不能接受;另外,當地民眾沿襲傳統勞作模式,暫時不能適應新勞作模式,也是原因之一;為化解矛盾,他們做了大量工作。同時,他不敢保證工程質量沒問題。
政府回應
回應一:辦公大樓是市民文化中心的一部分,按照批覆該工程要建設8000平方米的文化大樓、1.2萬平方米的文化廣場、3000個座位的綜合體育館、400米以上的塑膠跑道等,總面積3萬平方米,投資6185萬元。2007年10月,市民文化中心主要建築——行政主樓建成。隨後灌南縣委縣政府多個門入駐這座大樓,市民文化中心行政主樓遂成為縣政府的新辦公樓。現已基本建成的市民文化中心總投資1.2億元。
首先承認了這是文化中心,也就是承認了這是惠民工程。既然是文化中心,當然是為民服務的,其中的規劃應該大部是為民服務,這應該得到支持。
其次承認所建為辦公大樓,如果這個大樓是專門成立的文化中心辦公大樓,那也無話可說,但這個辦公大樓卻是縣政府辦公大樓。
再次說是一部分,然後又是主力建築,到底這個部分是多大部分,是從面積上來講還是從資金上來講。如果是占地面積相對會不大,如果說建築面積那可是絕大部分。如果從資金占用上來講,是不是只占文化中心的10%,還是占90%。
回應二:該縣外宣科負責人說,流傳在網上的帖子非常 “偏頗”,混淆了縣政府辦公大樓和市民文化中心的概念。該縣外宣科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解釋說,新的行政大樓其實只是市民文化中心項目的一部分。“這個項目還包括四館樓、體育中心、廣場、綠地等等,這都是實實在在的惠民項目。”這位負責人認為,網上流傳的帖子將市民文化中心等同於縣政府辦公大樓,非常偏頗。至於當初在報批市民文化中心項目時,是否就規劃有行政大樓,這位負責人表示並不知情。記者昨天就此致電連雲港市發改委,但並未得到回應。在這座行政大樓的附近,灌南縣還在興建包括公安局、建設局、環保局等部門辦公樓在內的行政集中區。“集中辦公一方面是為了改善辦公環境,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節約行政成本。”
工程背後
江蘇省交通工程總公司的15名幹部犯有受賄罪,其中包括總經理、4名副總經理和1名副總工程師以及4家分公司的5名負責人;受賄數額最低的2萬多元,最高的超過200萬元,其中還涉及江蘇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的一名領導幹部。
是什麼力量驅使這些人踏入金錢陷阱?承辦此案的南京市有關檢察官都提到一句話,那就是“基建項目的暗箱操作”。
這是一家擁有交通、能源、工業、民用等工程建設施工一級資質的國有大型企業,擁有職工5000人,公司固定資產4億元,年施工產值高達12億元,全省境內的每一條高速公路,都留下了這家企業的印記。
在交通工程領域,項目承包方對部分項目進行分包是一種行業慣例。然而,這家公司通過招投標贏得工程總承包權後,對工程的分包及分包後的管理上“暗箱操作”,成為隨意性極大的一筆“糊塗賬”。
制度缺失第一個環節是分包。公司在獲得工程總承包權後,把工程分為若干標段交由下屬公司分頭施工,而下屬公司在組織施工時,也會把自身無法完成的部分工程轉包給一些中小施工企業或農民工程隊。與總承包權的獲取方式不同,分包工作面廣量大,沒有嚴格的招投標程式和嚴格的標準,常常是一位領導、一個熟人的一張便條、一個電話,一段工程的分包單位就定了。
制度缺失的第二個環節是工程款的支付。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的款項由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層層下撥。通常下撥的工程款只是工程進度應付款的7折、甚至5折。“僧多粥少”的工程款如何分配,也沒有統一的標準和制度。同樣是按質量和進度完成的工程,有的施工隊可能拿到全部工程款,有的則可能分文皆無。誰多誰少,全是由總公司、分公司分段設立的項目經理經理說了算。
制度缺失的第三個環節是工程、材料計量和質量驗收缺乏有力的監督。交通工程是隱蔽工程,用材好壞、數量多少,都只能靠施工中的同步監理才能判定。
高速公路建設是典型的資金密集行業,高造價及不盡合理的預算,給包工頭留下了巨大的利潤空間,修高速甚至比做房地產還要來錢。高速公路建設的超額利潤,加上交通工程管理人員收入分配政策的不合理,使得行賄受賄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交通工程行業內一些幹部默認的“行規”。
大家看法
有人說非常“偏頗”,是非常嗎?我看一點也不。還好你沒有混淆,如果你真的混淆了,那辦公大樓真的成了市民文化中心一部分了。你都沒有混淆,那網民就混淆了嗎?網民清醒的很那。你又說是一部分,你又說是混淆了,到底是誰偏頗,到底是誰糊弄誰?
按照政府的回應,行政大樓如果沒有套用於惠民,那就是這個項目是利用惠民工程搞的額外附加項目,是一項違規項目,是一個違規建築,應該依法拆除。你後面還強調了四館樓、體育中心、廣場、綠地等等,不知道建築類的搞了沒有,我想廣場和綠地會搞了,因為這不用花太多的錢,其它肯定沒有搞。你說這個行政大樓是一部分,到底是多大部分呢?很明顯,這是一個嚴重假借惠民工程搞行政辦公大樓建設項目的工程,是一種欺騙老百姓又欺騙上級的方式。
此案的發生,很大程度上是項目後段“暗箱操作”、權力過於集中的產物。工程分包沒有實行招投標,工程款的支付沒有一個最基本的規則,都是由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一人說了算。工程、材料計量、質量驗收,雖然有著明確的標準,但得不到認真執行,卻給少數技術人員“權力尋租”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