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最

殿最

殿最,漢語詞語, 拼音:diàn zuì 釋義:1、指等級的高低上下。2.泛指等級的高低上下。 3.考課;評比。

基本信息

詞目

殿最

拼音

diàn zuì

引證解釋

1、古代考核政績或軍功﹐下等稱為"殿"﹐上等稱為"最"。

《漢書·宣帝紀》:“其令郡國歲上繫囚以掠笞若瘐死者所坐名、縣、爵、里,丞相御史課殿最以聞。” 顏師古 註:“凡言殿最者:殿,後也,課居後也;最,凡要之首也,課居先也。”

《文選·班固》:“雖馳辯如濤波,摛藻如春華,猶無益於殿最也。” 李善 注引《漢書音義》:“上功曰最,下功曰殿。”

《魏書·食貨志》:“勸課農耕,量校收入,以為殿最。”

2、泛指等級的高低上下。

晉 陸機 《文賦》:“考殿最於錙銖,定去留於毫芒。”

清 侯方域 《豫省試策三》:“職無殿最,皆朝廷之吏,何恩怨也。”

3、考課;評比。

晉 葛洪 《抱朴子·道意》:“又非在職之要務,殿最之急事。”

宋 王禹偁 《長洲縣令廳記》:“小則懲之以殿最,大則懼之以刑法。”

清 錢謙益 《中極殿大學士孫公行狀》:“公親按營部,短衣教演,初有賞無罰,既而賞罰參用,因以殿最諸將。”

清 李漁 《慎鸞交·品花》:“往常的花案都出於貪夫之手……如今公論出於我輩,就要認真殿最一番,各秉至公,定其優劣,這才成得一張花案。”

4. 中國古代官吏每三年一次的考績 。

《 周禮· 天官·大宰》:“ 三歲, 則大計群吏之治而誅賞之。” 明清制,每三年考察外官事狀稱大計。大計的具體辦法為,由州、縣、府、道、司,據朝廷所立四格、八法(後為六法)等條例作為標準,層層考察屬官,再匯送各省督撫,判定舉劾後,選呈吏部。政績卓異者,薦舉升遷;觸犯八法者,按例參劾。殿者指政績差,而最者指政績好,即是指被評官員等級。將考績優異知縣調入京為行取,多是授為科道官,如六科給事中等,間中也有用為對品小京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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