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炸藥的殉爆距離是指同種炸藥之間隔介質能引爆的最大間距。介質常規時為空氣、水等,殉爆距離與炸藥的體積大小、引爆的方向、炸藥的擺放位置、間隔介質、炸藥試爆所臨界的空間有關。炸藥性能鑑定時,一般在平坦的地面上鋪沙,然後在沙上劃藥卷直徑大小的槽,按一定縱向間距擺放起爆藥卷和殉爆藥卷,測定出的殉爆最大距離即為炸藥品種的檢測殉爆距離。
意義
炸藥的起爆條件是高溫、高壓、火焰、電擊、衝擊波、摩擦等,每一種炸藥根據成分不同,其較敏感的方面也不一樣,如乳膠炸藥對火焰不敏感,黑索金炸藥對衝擊波較敏感,按梯炸藥對高溫高壓較敏感。那么在隧道施工爆破中,鑽孔中的炸藥起爆藥卷爆炸後,產生的高溫高壓等能量瞬間是在比以上實驗中空曠的四周都有臨空面作實驗時小得多的鑽孔孔腔內傳遞的,如果將炸藥能起爆其它藥捲起爆的綜合最低能量簡稱為起爆能的話,其在實驗狀態應該是圍繞起爆藥卷的一個半圓柱體,而在炮孔中應該是一個沿炮孔中的一個長圓柱體,即其殉爆距離肯定較明山實驗要大。
殉爆距離大小相關因素
炸藥殉爆距離的大小與下列因素有關:
(1)主爆藥的爆炸力越大、密度越小、藥量越多、藥卷直徑越大時,殉爆距離越大;
(2)被爆藥的感度越大時,殉爆距離越大;
(3)被爆藥所含水分越多時,殉爆距離越小;
(4)主爆藥藥卷中的雷管底部面向被爆藥時,殉爆距離大些;
(5)主爆和被爆炸藥之間的介質如果只是空氣時(無水、煤粉和砂塵),殉爆距離大些。
在布置炸藥庫時,必須注意殉爆距離,使相鄰的庫房之間要有保證安全的距離,以免庫房之間的炸藥殉爆。
測試實驗
殉爆測試試驗的步驟如下:
用與被測藥捲紙漿相當的圓木棒,將實驗場地的鬆土或砂壓成大於兩個藥卷長度的半圓溝,被測藥卷置於其中。主發藥卷的前端以8號雷管起爆,插入深度為雷管長度的2/3。被發藥卷的前端與主發藥卷的聚能穴端對應,兩藥卷間不得有雜物阻擋。測出藥卷間距之後,進行起爆。如確認已殉爆,可加大間距實驗,連續三次都殉爆的最大距離(cm),即為該炸藥的殉爆距離。
如起爆後,被發藥卷留有殘藥,說明間距過大,應縮短間距複試,直至找到連續發生三次殉爆的最大距離為止。
試驗注意事項包括:
(1)一次只許試驗一對藥包。
(2)結塊炸藥在起爆前應允許將插雷管的一端揉松。
(3)試樣應從每批炸藥中任意抽取,不準重新改制。
(4)對散裝炸藥,按規定的密度製成直徑32mm、重100g的藥包進行試驗。
(5)聚能穴端與被發藥包的平面端相對。
(6)應基本保證兩藥包中心對正。
(7)兩藥包之間不得有雜物阻擋。
(8)量好兩藥包的距離,隨後起爆主發藥包。
有關實驗驗證
根據以上思路,在隧道施工中,針對工地使用的炸藥類型,進行了以下實驗:
(1)每循環2-3 m的導坑及平導高水壓富水區地段的開挖,周邊眼裝藥殉爆距離的測定。
(2)採用簡易鑿岩台架模式每循環3.5 m的開挖,周邊眼裝藥殉爆距離的測定,主要使用於大跨段、鐵路普通單線段及高水壓富水區地段。
(3)採用四臂門架式液壓鑿岩台車每循環4.85 m的開挖,周邊眼裝藥殉爆距離的測定,主要使用於大跨段、高水壓富水區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