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還

歸還,把人或物送回原主、原地把它歸還給圖書館。《戰國策·秦策一》:“ 商君歸還, 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

基本信息

漢語詞語

基本信息

詞目】歸還
拼音】guī huán
【英譯】 [return;give sth. back to]
基本解釋】
把人或物送回原主、原地
把它歸還給圖書館

詳細解釋

1. 回到原來的地方。
《戰國策·秦策一》:“ 商君 歸還, 惠王 車裂之,而 秦 人不憐。”《玉台新詠·古詩》:“不久當歸還,還必相迎取。” 唐 元稹 《同州刺史謝上表》:“若餘生未死,他時萬一歸還,不敢更望得見天顏。”
2. 將所借或所拾的錢、物等還給原主。
關漢卿 《單刀會》第四折:“ 荊 襄 地合歸還俺 江 東。”《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六回:“這筆款子等你的爸爸死了,就本利一律清算歸還。” 魯迅 《書信集·致臺靜農》:“凡有代價,均希陸續就近代付,然後一總歸還。” 魯迅 《吶喊·社戲》:“他如果罵,我們便要他歸還去年在岸邊拾去的一枝枯桕樹。”

伊斯蘭教名詞

歸還(Radd)
伊斯蘭教遜尼派繼承法處分遺產原則之一。阿拉伯語“拉德”的意譯。該法規定,分割遺產(析產)時,應首先滿足有優先順序的份額繼承人依法應得的份額,餘額在第二順序的父系繼承人中間分配。由於份額繼承人中多為女性親屬,所承遺產份額較小,餘額有時為遺產的大部分,這部分遺產如無父系繼承人繼承,則應歸還給份額繼承人,按各自應得份額的比例分配,但遺偶(丈夫或妻子)無權參加餘額的再分配。馬立克教法學派主張將餘額收歸國有。什葉派繼承法實行男女平等的繼承原則,否認父系男性血親的優先順序和特權,故無此原則。

歌曲歸還

編曲:孫斌&劉子睦
作詞:冷子夕
作曲:冷子夕
演唱:冷子夕&孫斌
歌詞:
看淚水倒映的結局
果然我們都是 頭也不回的離去
卻遺落給了彼此最珍貴的東西
一種叫做絕無僅有的真心
耳邊還殘留的聲音
我想那會是你說過愛我的痕跡
靜靜聆聽回憶撕心裂肺的哭泣
孤單彰顯一種沙啞的動聽
現在我歸還給你所有過去的快樂
忍痛抽泣拚命完最後的歌
希望你能告訴我 在悲傷同步那一刻
你眼角的淚也剛好乾涸
我歸還給你所有傷痛深處的拉扯
珍惜已不再最後還不是錯過
歸還關心和溫熱 歸還爭吵和冷漠
時針不停鏇轉來讓它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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