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公養廉折耗銅

清代所征銅課的附加課之一。 雲南省各銅廠, 每辦銅一百斤,除抽課十斤外,另抽歸公養廉折耗銅三斤十四兩三錢有奇。

稅課名。清代所征銅課的附加課之一。如, 雲南省各銅廠, 每辦銅一百斤,除抽課十斤外,另抽歸公養廉折耗銅三斤十四兩三錢有奇。按定製,以其中十二兩四錢六分九厘備充折耗;以其中十二兩四錢六分九厘為廠員之養廉;以其中二斤五兩四錢五厘變價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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