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目的論

主張歷史是某種先定目的的實現過程的理論,它是目的論在歷史觀上的表現。古希臘 羅馬時期已有一些思想家把社會現象和歷史事件看作某種預定目的的實現。

柏拉圖觀點

柏拉圖認為社會等級的劃分服從於至善的目的。中世紀宗教神學則把歷史看作由神的意旨所安排。托馬斯·阿奎那說,有一個統治世界的智慧駕馭著歷史,朝向一個確定的目的,因此才使世界上各式各樣的事物都遵循著同一個秩序活動著。當代新托馬斯主義者繼續宣揚這種神學目的論的觀點。

黑格爾觀點

G.W.F.黑格爾把歷史理解為“理性”、“精神”的展開和實現。在他看來,“精神”中早已潛伏著世界歷史,各個民族的那些偉大歷史人物則不過是“世界精神”實現自己目的的“活的工具”。歷史目的論是對歷史發展因果關係的曲解。在歷史發展中並不存在抽象的先定目的。歷史是追求著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而人們歷史行動的“合目的性”,不過是對歷史規律自覺或不自覺的反映。在各個世代依次交替的歷史過程中,前一個時期的歷史影響著後一個時期的歷史,所謂歷史的“使命”和“目的”之類的概念,所表明的只不過是從後來歷史中得出的抽象,也是從先前歷史對後來歷史發生的積極影響中得出的抽象。如果把這種抽象神秘化,事情就會被思辨地顛倒成這樣,好象後一個時期歷史乃是前一個時期歷史的目的。這樣就導致了歷史目的論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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