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認識

即指人們對歷史的認識,包括歷史思維和歷史解釋,象任何種類的歷史研究成果、各種歷史觀念或歷史思想,都是一定的歷史認識。歷史認識是人們認識客觀世界的一種認識,因而具有與哲學認識等其他認識過程的共性;同時由於歷史認識的對象是人類歷史而非其他,因此它又有特殊性,相對哲學認識而言,它又是一種特殊認識,具有特殊的認識規律。

簡介

一般說來,造成歷史認識不同於一般認識活動的原因,主要並不在於主體方面,而在於客體的特殊性。這個特殊性就在於歷史認識的客體不能直接呈現在主體面前,供後者直接觀察、解剖、實驗,以獲得對客體性質、特徵的認識,而只能通過對史料這一形式客體的認識去儘可能地接近原本客體即歷史本體(參見“歷史研究的主體與客體”條)。這個特殊性就導致歷史認識只能是相對的,即無法求得絕對的客觀真實,即使是科學的歷史認識也只能是在一定的範圍內、一定的程度上獲得比較準確的答案。這個特殊性還導致歷史認識必須經由考實性認識、抽象性認識、價值性認識等階段,或說歷史認識過程由上述部分構成,即首先要對史料進行批判考證、去偽存真,對所獲得的相對正確的事實進行一般描述,然後再深入前述歷史表象,探討深層的因果關係即歷史規律,從特殊中抽象出一般,最後給予揭示出來的歷史現象及深層結構以評價,這是一個由表及里,從感性到理性的認識過程,它不僅是史學主體之歷史認識的基本順序,也是人類歷史認識史的幾個順序階段。歷史認識與一般認識活動相同的是,它們都是認識主體對客體的特殊測度,由於多種主體因素的制約,各種歷史認識存在差異,甚至截然對立的現象就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既存在科學的歷史認識,也存在非科學的,甚至反科學的歷史認識;既存在深入內質、把握全面的歷史認識,也存在膚淺的、局部的歷史認識,因此歷史認識的表現形式是十分豐富多樣的。但是,檢驗歷史認識的是非正誤無法靠“歷史實踐”,因為歷史一去不復返,我們無法找回那些逝去的歷史事實為我們今天的歷史認識作證。但我們可以通過歷史長期不斷的發展過程來不斷對以前的歷史認識、特別是規律性認識加以檢驗,這是由於1.人類發展的某些共性不會因時間變化而變化。2.隨著人類認識能力的提高,以前藏而不露的因素逐漸得到揭示。3.人們對某些共性或規律的把握,是在較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實現的。因此,任何歷史認識的被檢驗都不是一次性完成的,也都不是確定無疑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深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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