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教育科學技術委員會有關教育管理職責;(二);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過重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統籌規劃並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四)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招生考試管理的職責;
(五)加強學校師生安全教育和校舍安全管理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教育的發展規劃、政策;研究、決定全縣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巨觀管理、指導全縣教育工作。(二)編制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縣教育體制改革、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並督促檢查。
(三)統籌管理全縣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其他教育和民辦教育;指導、規劃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巨觀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的國有資產。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組織實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的政策措施,實施基礎教育改革;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組織實施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職業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統籌管理、協調民辦教育。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安排全縣學校的教育經費及其預算和決算工作。歸口管理國內外對本縣的教育援助。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八)負責全縣的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幹部和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學校幹部、教師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巨觀管理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人事調配、招聘錄用、職務評聘、繼續教育、技能培訓、考試考核等工作,指導本系統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和人才培養、開發、引進、交流工作,管理直屬單位人事工作。
(九)指導全縣的語言文字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十)負責對學校的國有資產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學校建設、教育裝備、教育產業、勤工儉學、學校後勤改革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重大決議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接待工作;牽頭辦理建議、提案;負責後勤管理、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所屬單設中學,直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黨建、黨務工作;指導所屬鄉鎮中心校的黨建、黨務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和承辦教育系統黨政幹部的考察、推薦和職務任免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牽頭規劃、指導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督促有關方面依法落實教師待遇和保障教師合法權益;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教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和機構改革;負責特級教師、縣級以上教職工表彰活動的組織、評選和推薦工作;負責人才開發、交流和引進工作;負責大中院校畢業生招聘工作;負責繼續教育、乾訓師訓、黨務、群團、獎勵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人事檔案、專技檔案的管理維護和查閱利用等工作。
(三)基礎教育科(武隆縣教育委員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行政許可科)
承擔全縣基礎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擬定並指導實施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政策;重點推動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和素質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管理直屬中國小,負責中國小學校常規管理;指導、協調中學招生及高中會考工作,管理畢業證書的發放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工作和縣以上示範性、實驗性學校建設;指導文明學校建設和德育基地建設;制定基礎教育的教學指導檔案和評估標準;指導中國小科普教育、人口與環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負責兒基會項目、關心下一代工作和親職教育、社區教育;負責中國小體育、衛生工作;負責學籍管理、中國小團隊工作;負責教育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法律法規宣傳工作;負責民辦學校的規劃、申辦、審批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民辦學校實施教育執法檢查。
(四)財務科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財務、審計和統計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多渠道籌措和管理教育經費;統計、監測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經費的使用與監督;負責編制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公用經費定額、學雜費和代收費的收取標準;巨觀管理、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和收費工作;牽頭負責扶貧、支援和教育救災工作;負責學年初報表統計、勞動工資季報、年報。
(五)基建科
負責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布局調整;負責學校基建項目的立項和審批;負責學校基建工程投資的審批、調控和監督;指導和監督學校基建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和工程契約的審定;負責學校在建工程質量和竣工結算的監督;負責學校校舍的管理、固定資產清理、登記、檔案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校新建項目和在建項目過程中的施工安全。
(六)職成教科
擬定職業教育學校辦學規劃、計畫;指導職業教育學校的教研教改工作和實驗工作;協助職業學校做好全縣職業教育招生和就業安排工作;負責評定職業教育學校辦學水平的質量;負責成人教育專職幹部和教師的管理工作指導;負責鞏固掃盲成果,推廣農村實用技術;負責成人學校的教育教學、教研、學籍管理和檢查評估工作。 (七)督導室(武隆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科級
貫徹國家教育督導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督導評估方案,培訓評估人員;對鄉鎮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鞏固“兩基”、學校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進行督導評估;完成縣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督導機構下達的專項督導任務。
(八)紀檢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內黨員、幹部的作風和廉潔自律情況;對黨員、幹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
(九)安全穩定科
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訪工作;負責全縣師生意外傷害集體保險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師生意外傷害集體保險的理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置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指導教育系統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和學校安全防範體系;負責學校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牽頭校園及其周邊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的督查和考核評估;負責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承擔有關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人員編制
武隆縣教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6名(含中國教育工會武隆縣委員會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工委書記按有關規定配備;正副科長(主任)職數11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4名。事業單位
1、武隆縣教育科學研究所,股級。2、武隆縣教育技術中心(武隆縣基礎教育資源中心),股級。
3、武隆縣教育服務中心,股級。
4、武隆縣大中專招生辦公室,股級。
5、武隆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股級。
6、武隆縣教育核算中心,股級。
7、武隆縣職業教育中心(重慶廣播電視大學武隆分校、武隆縣教師進修校),股級。
8、直屬各中國小校、幼稚園和特殊教育學校,股級。
領導分工
主任:肖朝旭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教育與發展、教育督導、組織人事以及財務、審計、招生工作。責任單位:督導室、財務科。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負總責。
副主任:袁江
分管機關事務、基建、督查、縣城新建一所國小、扶貧、精神文明、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會、婦聯、共青團、少先隊、關工委、學生資助工作。責任單位:教育工會、辦公室、基建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責任(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負責。
副主任:任永生
分管黨務、紀檢監察、幹部人事、中學教育、職成教育、繼續教育和招生工作。責任單位:組織人事科、職成教科、紀檢監察室、招辦。對責任(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負責。
副主任:周大林
分管國小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行政審批、教育學會、招商引資、勤工儉學、教育服務、教育技術、旅遊、語言文字、安全、穩定和信訪工作。責任單位:基教科(行政許可科)、安全穩定科、教科所、教育技術中心、教育服務中心。對責任(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負責。
副主任:牟其林
協助分管中學教育,全面主持武隆縣中學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