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考入西安體育學院;1982年畢業授予教育(體育)"學士"學位,1983年批准為國家一級桌球裁判,是全省年齡最輕具有高級別的裁判。1978年在全區第七屆全運會上,一人又連奪三個,使我縣榮獲團體冠軍,與他人合作榮獲男子雙單冠軍,單打亞軍,曾多次代表地、縣參加全省運動會。體育學院畢業後分配到縣體委從事體育工作,主抓業餘體校少年兒童桌球訓練,首批帶的隊員在地區桌球比賽中,榮獲技術素質團體第一名,男子團體第二名,三個單項第一名,兩個單項第二名,是本次獲獎最多的隊,其中有兩名隊真參加省級比賽,本人被評為優秀教練員"。1985年所帶隊員代表地區參加全省桌球比賽,榮獲基本技術、身體素質總分第二名,男子團體第四名的好成績,為他、縣獲得了榮譽。1986年在地區二青會桌球比賽中,奪得三項團體冠軍,一項銀質獎,一次為我縣捧回四面錦旗。1988年在地區三青會比賽中,榮獲團體總分第一名,女雙打冠軍,單打第一,男女隊雙獲亞軍。1990年在地區九運會上,所帶隊榮獲女子團體第二名,女子單打冠軍,代表隊被評為"精神文明代表隊";1992年任縣籃球隊教練,在全地區成人蘭球比賽中,榮獲第二名。10多年來,共榮獲地區以上獎勵的"金牌",15枚,"銀牌"20多枚。為中專,大學培養輸送了10餘名體育人才,撰寫的"桌球練習法"等20餘篇有關體育方面的學術論文,分別在省、地有關學術會議上交流,受到專家和體育愛好者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