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根據《中共黃岡市委辦公室、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辦文〔2010〕74號)和《中共武穴市委辦公室、武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武辦發〔2010〕10號)精神,設立武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武穴市公務員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將市民政局農村(含鄉鎮企業)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職責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取消的職責。

1、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

2、制定企業懲處職工的基本準則。

3、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移交的職責。

1、將技工學校及其培訓機構的評估認定工作交給相關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

2、將組織實施本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境外就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核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3、將社會保險費徵收職責劃給市地方稅務局。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統籌管理的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

2、加強統籌全市城鄉就業工作的職責,依法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統籌全市城鄉社會保障政策的職責,建立健全社會保險管理和服務體系,提高經辦能力。

3、加強統籌全市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整合的職責,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統籌開發各類人力資源。

4、加強統籌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的職責,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深化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險制度。

5、加強促進就業的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和職業(技工)教育培訓制度,促進全市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統籌規劃全市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職責,做好相關醫療保障制度配套政策實施工作。

7、加強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建設、勞動保障監察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農民工工作協調的職責,切實維護勞動關係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全市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8、加強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統籌管理的職責,促進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能力建設,提高行政效能。

9、加強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性措施,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實施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並負責監督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加強區域人才合作。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年度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擬訂就業援助制度,推動創業帶動就業。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失業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失業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全市社會保險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企業年金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接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與監督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市級社會保險專項資金及調劑金的分配方案,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基金預算的執行;承擔參加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統籌建立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統籌建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擬訂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技工學校和民辦培訓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

(六)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監督執行企業勞動標準政策和勞動定額標準,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七)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事業單位人員巨觀管理,組織實施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

(八)負責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參與全市人才巨觀管理和人才資源整體開發利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引進辦法,並組織引進海內外高層次急需人才。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務綜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貫徹職稱制度改革的辦法、措施,組織全市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監督管理。

(九)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中央關於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相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務員錄用、登記、考核、任免、獎懲、職位管理、培訓、交流、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獎勵、表彰工作,加強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能力建設,提高行政效能。

(十一)依法辦理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人事任免議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規劃,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其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協調勞動關係的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處理市管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主管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對武穴市域內用人單位實施監察,組織查處重大案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十四)負責本局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五)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掛勞動保障監察科牌子)、規劃財務基金監督科、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掛農民工工作科、市政府勞動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掛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職業能力建設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與職稱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勞動關係科、工資福利科、養老保險科(掛農村社會保險科牌子)、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科(掛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辦公室牌子)、調解仲裁科(掛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公務員管理科、政工科(掛離退休人員管理科牌子)15個職能科室。

市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員編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其中1名兼公務員局副局長),(派駐)紀檢組長1名,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主任1名,總會計師1名;科長(主任)職數15名。

其它事項

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成建制劃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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