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增加負責全市科技投融資管理工作職責。
2.增加負責武漢地區科技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建設職責。
3.增加負責全市民營科技企業“百星工程”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全市科技進步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三)下放和取消的職責
1.將市科技計畫項目的評估論證等具體工作交給相關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
2.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3.取消對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辦公室的管理職責。
4.取消對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歸口管理職責。
5.取消對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進行認定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或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創新型城市建設及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訂武漢地區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規劃;組織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
(三)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發展各類年度計畫;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技術開發計畫、成果轉化計畫、創新體系和條件平台計畫及重大科技專項。
(四)組織擬訂我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組織制訂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五)負責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科學事業費、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建設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全市科技投融資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多渠道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六)管理武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負責武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綜合管理;負責武漢地區科技創業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管理。
(七)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組織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的認定工作。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的建設與發展。
(八)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農業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制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協同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
(九)負責制訂全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制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
(十)負責擬訂全市科技對外合作與交流的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全市與國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間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負責全市科技出國團組和邀請來漢科技團組的審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科學技術、重大科技項目方面的智力引進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技術市場、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工作;組織制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指導、規範技術交易中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二)負責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中試基地、科技產業化示範基地等技術創新基地與環境建設的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創建國家、省、市可持續發展試驗區。負責全市國家重點新產品計畫的申報及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各區、各行業和市直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區級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組織工作;承擔市、區科技進步考核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科研條件、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科技人才計畫項目、科技人才及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六)負責市科技工作領導委員會辦公室、市人民政府科技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市民營科技企業“百星工程”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火炬計畫辦公室、市星火計畫辦公室、市生物技術與醫藥產業辦公室的工作。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魁偉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王亞寧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葉立猛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峰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杏娥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巡視員:孫明安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副巡視員:張昌昌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副巡視員:王朝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治處
政策法規處
發展計畫處(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
財務處
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處(市火炬計畫辦公室)
區與農村科技處(市星火計畫辦公室)
社會發展科技處(市生物技術與醫藥產業辦公室)
科技成果及國際科技合作處
離退休幹部處
監察室
直屬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
武漢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武漢市科技信息中心
武漢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
武漢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武漢市民辦科技機構管理辦公室(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
單位地址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地址:漢口發展大道164號科技大廈16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