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武勝縣財政局部門主要職責(一)擬定和執行武勝縣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及中、長期財政規劃,擬定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財政改革方案;參與巨觀經濟分析預測和全縣重大巨觀經濟政策的制訂;提出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全縣財力的建議;制定構建地方公共財政體系的政策、制度;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二)研究、擬定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財政預算收支及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擬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的監繳、催繳及罰沒物質監管職能)及財政專戶,核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制定和規範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具體辦法。
(四)參與巨觀經濟的決策,參與基建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險等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財務制度,加強資金使用的巨觀調控和監督;運用財政、稅收、補貼等經濟槓桿以及縣財政直接掌握的資金,對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進行有效調控;根據國家稅法和授權,草擬、審核和解釋地方稅收法規、政策;聯繫、協商與國稅、地稅等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擬定和審議國家授權的地方稅減免規定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管理、監督各類稅收減免和有關稅款退庫及提退事項。
(五)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定需要全縣統一的有關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收支事項;執行並實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六)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縣級政府的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的財政監督;參與研究、擬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
(七)擬定和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績效評價;組織實施縣級企業國有資產權屬界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轉讓,監繳國有資產收益,建設國有資本金統計信息網路,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分析;指導和監督國有資產評估業務;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相關財務會計制度。
(八)管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縣級財政安排的農業支出、挖潛改造支出以及縣級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資金;審查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概、預、決(結)算;監督地方商業銀行、保險證券等地方金融機構財務;承擔政府性外債管理工作。
(九)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武勝縣縣級城市建設、國土開發的財政政策措施;研究、擬訂武勝縣縣級城市建設投資政策和管理制度;參與武勝縣縣級城市規劃的實施和管理;監督、檢查、指導縣級城建、國土部門財務制度的執行;負責縣級城建、國土、建設資金的預決算;負責縣級城建、國土收益的監繳;負責縣級城市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和監督。
(十)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定和實施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有關具體辦法和補充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會計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格考試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負責全縣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定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檢查反映財政收支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務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
(十二)制定教育規劃;組織財政業務和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指導財政系統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做好財政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掛局效能辦)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研究財政政策;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財政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督查、督辦、保密、信訪、綠化、保衛、安全及相關財務、後勤和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會同有關股室負責財政文稿審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制定、實施全縣財政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培訓、精神文明建設規劃;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辦和落實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及生活待遇。開展效能監督及績效考評,處理效能建設中各種投訴,對局機關行政效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及完善的辦法。
綜合股
研究財政分配政策,擬定財務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全縣經濟運行形式及其對財政收支的影響,提出調整財政經濟政策的可行性意見和建議;研究、擬定財政改革規劃,負責重要財政改革措施的組織和協調工作;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住房、物關於、國有土地使用等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意見;擬定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及規章制度;負責全縣和縣級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審批,參加收費標準的確定。貫徹執行非稅收入管理政策;統一監督和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收費、罰沒收政府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票據,檢查指導收費票據的使用與管理;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和土地出讓金管理,負責對縣級非稅收入的監收和監交入庫
財法財監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制定完善會計工作措施。負責檢查全縣執行會計法律法規的情況;組織宣傳、解釋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負責全縣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組織實施和培訓工作;解釋並檢查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執行情況;管理全縣會計規範化工作。制定全縣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受理會計人員受打擊報復的重點案件。 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計算機替代手工記帳工作;組織全縣會計電算化的培訓與考試。組織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的培訓。進行稅政檢查。管理、監督稅收減免和提退事項。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擬定全縣財政監督檢查的實施方案;加強對基金籌集、運用、管理的監督;加強對財政收入的監督,加強對金庫財政收入收納、劃解和在用途上的監督檢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的檢查監督;加強對社會審計機構的執業質量的監督,加強財政機關內部指標分配、資金調度的監督,加強對領導和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的監督,加強對財會人員執行財經紀律情況的監督,依法處理違反財經紀律及其他案件。
擬定全縣財政監督檢查的實施方案;加強對基金籌集、運用、管理的監督;加強對財政收入的監督;加強對金庫財政收入收納、劃解和在途上解的監督檢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的檢查監督;加強對社會審計機構的執業質量的監督;加強財政機關內部指標分配、資金調度的監督;加強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的監督;加強對財會人員執行財經紀律情況的監督;依法處理違反財經紀律及其他案件。
預算股
擬定全縣財政預算管理制度。編制並調整全縣年度財政收支計畫。審定、匯總、批覆全縣部門預算。管理全縣罰沒收入。爭取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補助。辦理上級專項資金、本級預留資金追加。向上級反映財政情況,報送資料、報表。承擔與縣委、政府、人大財經工委工作聯絡事宜
國庫股
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擬訂補充規定和實施意見;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和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跟蹤分析縣級和全縣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國債轉貸資金專戶;編制縣級財政總決算及匯總年度決算;統一管理縣級財政銀行開戶;負責審批縣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開戶事項;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匯總年度地方決算;牽頭布置並完成統一報表的收集、錄入、審核、匯總、分析及上報工作。
經濟建設股
負責全縣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及決算編制。辦理縣級國有企業虧損補貼具體工作。管理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節能環保等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參與國有企業破產、兼併、改制組建企業集團、實施股份制改革職工安置和清算工作,制訂和實施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和撥付國有企業改制專項資金。管理糧食風險基金、副食品基金、糧油肉食價差補貼、城市公用等專項補貼。制定並實施經建類各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按規定撥付、監督和考核。辦理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含農資綜合補貼,下同)、家電下鄉財政補貼及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等惠民補貼資金的撥付管理工作。管理地方性金融機構財務報表及財政補貼補助資金,做好世界銀行貸款資金和政府專項再借款償債以及其他外事外債外經工作。管理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補助資金、軍轉幹部困難補助資金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等職責範圍內的各種財政專項資金。
農業股(掛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牌子)
管理扶貧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資金;管理農業財務;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統籌安排和管理縣級財政支農資金,監督財政支農項目資金使用。擬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統籌安排和管理縣級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社會保障股
參與研究、建立和完善本縣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全縣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辦法,加強社會保障資金日常監管;參與研究、建立和完善本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多渠道籌集基金,歸口管理、撥付和監督基金;參與編制縣級社會保障資金預算草案和相關資金的分配,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督促和落實縣級財政配套資金;歸口管理和分配、監督就業和再就業資金;協助社保經辦機構加強養老保險金等社會保障資金的徵收,歸口管理和分配、監督社會保障資金。
投資管理股
研究制定政府經營性投資政策和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財政投融資政策;負責縣級財政投資項目的前期研究、項目評估及項目可行性研究,提出擬投融資的項目建議;劃撥投融資資金,負責財政投融資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對財政性投資項目概、預、決算的評審,並作出評審報告;負責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的歸口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實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管理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負責財政基本建設專戶資金的管理及撥付。會同歸口部門管理基本建設資金,審查並匯總上報年度決算。參與政府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研究、項目評估和投資概算的研究及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招標工作;負責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結算審核及管理工作;參與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行政文教股
牽頭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管理全縣行政及文教等事業單位財務;負責行政文教單位預決算、資金撥付、申請經費報告等審核;制定和實施行政性、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負責學校預算內資金、中央專項補助資金、代管資金之撥付工作;落實政法部門經費保障機制,負責行政、政法及其他事業單位預算內資金、上級專項財政資金和縣經費追加資金等專戶資金的撥付工作。
鄉鎮財政管理股
審查、監督鄉鎮財政預算編制與執行,負責鄉鎮財政決算及日常報表工作;辦理縣對鄉財政年終結算事項和往來事項;規範鄉鎮財經制度,負責對鄉鎮財務的管理檢查和指導工作,管理和監督鄉鎮財政資金使用;負責制定對鄉鎮財政激勵約束辦法和鄉鎮財政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負責鄉鎮財政基礎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和培訓工作等。對鄉鎮債權債務進行監督和管理。辦理鄉鎮財政其他相關工作。
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負責年度政府採購預算執行工作,擬定和執行地方性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和相關的實施辦法;負責採購項目的審核審批;監督採購項目的實施;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統計及分析;負責政府採購財撥資金的管理與撥付;負責政府採購的投訴事宜。
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草擬、審核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國有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收入。組織實施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的界定、登記和轉讓工作。負責縣級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監繳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金收益。組織實施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評價工作。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擬定地方性清產核資的有關辦法和實施細則,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劃轉、轉讓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資源性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縣級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處置、非經營性轉經營性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資產評估立項的審核和評價報告合規性審查工作。
信息股
執行信息化建設規劃,對局機關網路及硬體的管理、維護和信息安全管理,維護金財綜合業務套用系統的基礎數據及系統的日常維護,負責收集和整理地方財政的業務需求,並將收集到的信息及時地反饋到廳相關處室和信息中心。
直屬事業單位
國庫支付中心
負責縣級單位非稅收入、基金收入、代管資金專戶管理和收入繳庫工作,辦理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撥付、核算工作和支付中心開戶單位的款項結算業務,負責支付中心業務核算、報表編制和上報工作,負責支付中心開戶單位賬戶集中管理和縣級預算單位經費國庫集中支付工作。
領導信息
局長、黨組書記 華曉泉: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預算股;黨組成員、副局長 胡建明:分管經濟建設股、行財股、投資管理股、投資評審中心、信息股;
黨組成員、副局長 何東升:分管農業股、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綜合股、社會保障股、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鄉財股;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楊曉華:分管辦公室、財法會計股、財政監督股;
黨組成員、農發辦主任 韓勝文:援藏;
黨組成員、國資辦副主任 劉春燕:分管武勝縣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總會計師 陳 華:分管國庫股、國庫支付中心、武勝縣縣級機關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