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勝縣文化體育局

單位地址

武勝縣沿口鎮印山街35號

領導信息

彭章錫: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招商引資、項目工作。
周毅文: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文化藝術、文物、綜治、安全、民生工程等工作;聯繫文化館、文管所、寶箴塞文管處、川劇團、文化活動中心。
羅興俊: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體育工作;聯繫業餘體校。
劉燕: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辦公室、“掃黃打非”、行政執法工作、黨風廉政建設、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聯繫圖書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四、部門主要職責
(一)文化工作
1.
2.擬訂文化藝術事業和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促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3.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事業的發展,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4.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縣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5.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6.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7.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演藝、藝術培訓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8.擬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9.指導、管理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10.貫徹執行《中化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及有關條例,擬訂文物保護髮展規劃,管理全縣文物事業和博物館事業。
(二)體育工作
1.貫徹實施黨和國家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體育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2.研究體育發展戰略,擬訂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3.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4.統籌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市級以上綜合運動會,負責組織協調縣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全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5.統籌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6.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科學研究工作;在縣有關部門指導下,發展體育教育,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
7.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體育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8.擬訂體育產業政策,管理並發展體育市場。負責監督管理全縣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9.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三)新聞出版工作
1.貫徹執行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全縣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政策以及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和出版物進口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規劃和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3.擬訂新聞出版事業人才教育培訓和科技發展規劃;協調管理新聞出版行業和科研工作;審查申報新建出版社和新辦報紙、期刊、音像以及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審查申報著作權管理和涉外代表等機構。
4.負責全縣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含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的管理;負責出版物、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和書報刊發行單位的管理。
5.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督,組織指導全縣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制定全縣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6.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
7.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全市出版物市場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
8.負責全縣新聞機構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以及縣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9.負責音像複製品的出版、複製管理。
10.負責管理中國小教材、教參、教輔等出版物的租賃、印刷和發行工作。
11.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負責處理涉外著作權關係和有關著作權國際條約應對事務。
12.指導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圖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
(四)擬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系統隊伍建設和人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掛信訪股牌子)
擬訂全縣文化體育及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機關政務協調、督查督辦、目標管理、文秘、信息、信訪、檔案、機要及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制定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擬訂全縣文化藝術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直屬單位體制改革;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資金組織、經費預算、設施規劃、國資管理、計畫財務及統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事業經費、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規劃、指導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
研究文化體育新聞出版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草擬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組織對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行業的法律、法規開展培訓和宣傳;負責文化體育新聞出工作的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並對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工作的重要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反饋。
文化藝術股
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擬訂並組織實施藝術發展規劃,調控藝術事業發展結構和布局;對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局直屬藝術單位業務建設;指導、協調全縣藝術性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擬訂民眾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圖書文獻古籍的保護及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動圖書館際間協作和標準化、現代化、網路化建設;指導全縣圖書館和文化館(站)建設;協調全縣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制定全縣文化、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文物管理所、博物館的業務建設;指導、協調全縣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負責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申報;負責文化名城名鎮的推薦、申報工作;研究處理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
擬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承辦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傳承人的申報評審工作;指導全縣特色文化保護區工作;指導、實施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開發和普及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傳習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市場股(掛武勝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扶持和促進文化體育產業的發展和建設;協調文化體育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重大文化體育產業項目的開發;負責文化藝術、體育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管理全縣文化、文物及體育市場;擬訂並監督實施文化體育市場和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文化體育產品、文物以及文體娛樂健身經營活動的管理政策;管理營業性演出、展覽、音像、文化娛樂、體育健身、藝術品、藝術培訓市場以及文化體育中介組織對外交流通的經營活動、網路監督文化、文物、體育市場稽查工作;承擔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動漫(不含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前置審批的有關工作;協調動漫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在使用環節對進口網際網路文藝類產品內容進行審查;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電子遊戲機在生產、進口和經營環節上進行內容監管,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承辦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新建出版社和新辦報紙、期刊、音像以及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和著作權管理及涉外代理機構的審查申報;負責對全縣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管理;負責出版物、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書報刊發行單位和音像、電子出版物的製作發行單位的管理;負責對全縣新出版活動(含包裝裝潢印刷業)實施監督;負責對圖書、報紙、期刊及電子出版物發行進行管理;管理協調中國小教材、教參、教輔等出版物的租賃、印刷和發行工作;指導監督出版物市場的稽查工作。
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體育股
擬訂全縣社會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民健身計畫”的組織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和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
負責全縣競技體育的規劃、統籌,負責省紀錄的申報,建立並管理縣記錄,協調和監督全縣重大體育競賽活動;承辦一級、二級運動員、裁判員的申報,審批三級運動員和三級裁判員;擬訂全縣體育教育及業務訓練的規劃和目標,指導縣業餘體校業務建設;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發展。
六、下屬事業單位及行政執法機構
縣文體局有縣文化館、圖書館、文物管理所、寶箴塞文管處、川劇團、業餘體校6個財政全額拔款下屬事業單位;有縣文化活動中心1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武勝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為縣文化體育局行政執法機構。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內設綜合室、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4箇中層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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