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武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編辦,為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屬正科級建制。核定行政編制10名,目前在職人員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機構編制督查專員1名,科辦員4名。縣編辦既是縣委工作部門,又是政府工作部門,列入縣委機構序列。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縣機構編制管理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並監督落實;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網路和聯動機制,推進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統一管理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2.參與擬訂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辦機構改革方案,並檢查落實。

3.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調整。配合協調縣委各部門之間、縣政府各部門之間、縣委與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縣級各部門與各鎮、街道辦之間的職責任務。

4.承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撤消、合併、更名及職能職責和人員的配置、劃轉工作。審核辦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控編通知單、準調卡、工資統發卡的有關事宜。

5.擬訂縣級機關各部門的人員編制總額分配方案,審核縣級機關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調整;審批縣級機關各部門領導職數及人員結構比例。

6.審核鄉鎮機構設定;擬定鄉鎮機關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總額分配方案;

7.擬定全縣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擬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審核縣屬事業單位機構設立﹑調整,人員編制﹑結構比例和領導職數及經費管理形式;審批全縣事業單位領導職數;安排實施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8.參與有關體制改革的調研和方案的擬定工作;承辦報送縣委、縣政府有關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中涉及職能任務、機構編制內容的審核修改工作;參與審核縣級各部門及有關事業單位的行政許可、行政委託(交辦),下放事權及部門責任清單、權力清單事項。

9.依據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日常工作。

10.建立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管理相互配套協調的約束機制,運用機構編制與行政經費預算掛鈎管理辦法,修訂完善控編通知單、準調卡和黨政群機關節編獎勵等管理制度,組織實施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控制機構編制膨脹,控制人員盲目增長。

11.依據縣委、縣政府規範性機關事業單位進人程式的規定、編制實名制信息庫,編辦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管理人員增減變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編制、組織、人社、財政互相監督、互相制約的信息共享平台、實現編制、在職人員、財政供養相一致的管理機制。

12.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13.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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