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書信中的“此致敬禮”,“此致”指的是前面的內容講完了,而並不是針對後面的“敬禮”而言。“此”指的是前文內容,例如:寫回信時,末尾用“此復”;下通知時,末尾用“此通知”;發布命令時,末尾用“此令”。這些都是煞尾語。“此”字的作用在於概指前文,了結全篇。
“致”字即“盡”或“與”講,含有無保留地給與或呈獻之意。“致××書”,即“與××書”;“致詞”,即“獻詞”。
“此致”兩字連用,意思就是“上面的話說完了”,這是從文言文中因襲下來的。“此致’是一封信的煞尾,它與“敬禮”之間並不存在動賓關係。
位置
“此致”可以有兩種正確的位置來進行書寫:一是緊接著主體正文之後,不另起段,不加標點;
二是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書寫。“敬禮”寫在“此致”的下一行,頂格書寫。後應該加上一個驚嘆號,以表示祝頌的誠意和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