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構級別說明
機構的級別:指用法規或規範性檔案規定的行政地位,主要用於行政機關和其它有上下指揮和服從關係的機構系統。行政機構的級別依次主要有:國家級、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事業機構的級別,現在一般是套用行政機構的級別或用相當於行政機構的級別來確定的。
機構的規模:指機構外在的量,它包括工作人員數量、內部設施的擁有量、內設機構的數量等方面。機構的規模同機構的級別沒有必然的關係。一般應注意:一是指揮決策機構的規模應較小,執行性機構的規模應較大;工作抽象的機構規模應較小,工作具體的機構規模應較大。二是機構的規模應同當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相適應,要與財力相適應。
正科級機構
《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第六條派出機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規格為 正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