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寧縣水務局

(二)劃入的職責將正寧縣發展和改革局的庫區移民工作職責劃入縣水務局。 (三)劃出的職責將正寧縣水務局水產、漁政管理職責劃歸縣農牧局。 五、其他事項(一)職責分工1、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縣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

簡介

根據《中共慶陽市委、慶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正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慶發〔2010〕55號)和《中共正寧縣委辦公室、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正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委辦發〔2010〕87號)精神,設立正寧縣水務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能
1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擬訂全縣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二)劃入的職責
將正寧縣發展和改革局的庫區移民工作職責劃入縣水務局。
(三)劃出的職責
將正寧縣水務局水產、漁政管理職責劃歸縣農牧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利法律法規和省、市、縣有關政策規定,起草全縣實施意見;組織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組織擬定全縣主要河流調水的水利規劃;按有關規定許可權核准、申報、審批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負責全縣城鄉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擬定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負責城鄉生產生活供水工作。
(三)負責編制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擬定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檢測河流、水庫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縣主要河道、水庫、渠道及岸線、行洪、蓄洪、工程保護區內灘涂地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水事糾紛;負責涉水反恐怖工作;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四)負責洪澇災害監控防治工作;會同縣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開展抗旱防汛工作;對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實施抗旱防汛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承擔全縣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擬定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負責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縣水庫庫區水文水資源監測,收集整理全縣水文水資源信息和水情預報工作。
(七)承擔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八)指導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九)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督和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的對外經濟聯絡、技術經濟合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正寧縣水務局設3個股:
(一)人事秘書股
協助局領導協調各股工作,辦理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黨務、政務、信息、保密、保衛、提案督查、會議組織、宣傳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利行業政府上網工程建設、運行和管理;承辦局機關並指導和管理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職工年度考核、技術等級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管理離退休幹部並負責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協助局紀檢組抓好機關及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辦理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編制全縣水利職工教育規劃及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的對外經濟聯絡、技術經濟合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規劃計畫股
組織編制全縣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水利工程項目篩選、儲備、申報、審批工作;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擬定全縣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水庫區移民工作。
(三)建設管理股
負責全縣水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工程的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國家、省市水利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全縣農田水利灌溉、節水灌溉、水利工程設施維修及水利改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水利工程的驗收鑑定;負責檢查監督全縣水利工程建設中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執行情況;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對一般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辦全縣水利統計工作;負責水利工程開工報告、施工計畫的申報、審批及小水電年報統計相關業務工作;承辦水利學會工作。
四、人員編制
核定正寧縣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核定機關工勤事業編制2名。
核定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1名,紀檢組長職數1名(使用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此編制與職數單列統計。
五、其他事項
(一)職責分工
1、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縣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縣環保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建設部門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縣水務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縣環保局協商一致。
2、關於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縣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縣國土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由縣水務局牽頭,會同縣國土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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