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縣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建立和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契約制度。 、建立符合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的分類分級管理制度。 、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制度。

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辱思想與目標任務
(一) 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當前的緊迫任務
事業單位是我縣各類人才的主要集中地,也是實施科教興縣戰咯的重要陣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市的部署,2003年,我縣在縣農業局、縣中醫院、縣第七中學三個單位開展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試點, 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引入競爭激勵機制, 在實行多種形式的選人用人制度上, 建立和 進聘用制度, 搞活工資分配製度, 建立充滿生機活力的用人機制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積累了有益的經驗。但從總體上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進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各項事業的發展還不適應, 符合各類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 有效的競爭激勵和自我約束機制還不健全, 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還沒有形成。所有這些,都要求把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同黨政機關幹部制度改革和企業人事制度改革一起,的任務。
(二)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 按照黨管人才和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適應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要求, 建立政事職責分開,單位自主用人, 人員自主擇業, 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類管理體制, 逐步建立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用人制度。
目標任務: 通過事業單位開展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建立一套適合各類事業單位特點, 符合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各自崗位要求的“具體管理制度;形成人員能進能出, 職務能上能下, 待遇能升能降, 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 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
二、改革的範圍及對象
改革的範圍及對象: 政府財政定額和定項補助的事業單位中與之建立人事關係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經費來源靠政府財政撥款, 仍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管理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本次改革的範圍。
三、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 改革用人制度
通過建立和推行聘用契約制及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制、管理人員和工人崗位聘用制, 逐步建立起符合我縣事業單位特點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 制度。
1 、建立和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契約制度。實行人員聘用契約制是事業單位用人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要通過破除終身制,引入競爭機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單純的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轉變,由行政依附關係向平等人事主體轉變,由國家用人向單位用人轉變。實行聘用制關健是要建立符合事業單位性質和工作特點的崗位管理制度。要科學合理設定崗位,明確不同崗位的職責、權利和任職條件。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通過簽訂聘用契約, 確定單位和個人的人事關係,明確單位和個人的義務和權利。在人員聘用過程中,要堅持在編制範圍內按需設崗、競爭上崗、按崗聘用, 實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規範聘用程式。為保證人員聘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聘用單位要成立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和考評審員會(小組), 規範人員聘用程式和考核評價制度。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黨政負責人、人事部門、紀律監察部門、工會和職工代表組成,主要負責本單位聘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聘用工作考評審員會(小組) 由業務領導、單位專家、業務骨幹、專業技術人員和職工代表組成,具體負責對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能力、聘用、考核、續聘、解聘等事項 提出考證意見,聘用人員由聘用工作領導小組推薦提名,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受聘人員, 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批,主管部門備案。
聘用人員應當優先從本單位現有人員中選聘,對個別崗位無合適人選的,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 、建立符合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的分類分級管理制度。 對行政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法定的程式,可採取直接聘任、招標聘任、推選聘任、選任、委任、考任等多種形式。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任期目標責任制,加強對任期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任用、獎懲掛鈎。
對專業技術人員,要實行崗位總量控制與崗位結構比例管理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強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建立和推行執業資格制度,對責任重大、社會通用性強、事關公共利益、有一定專業技術決定權的崗位,逐步建立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制度,實行執業準入控制和政府巨觀指導下的個人申請、社會化評價的機制。
對管理崗位人員,逐步實行職員制度,建立體現管理人員水平、能力、業績、資歷的職員等級序列,職員等級要實行結構比例控制。
對工勤崗位人員,要建立符合工人特點的崗位等級規範,明確各崗位(等級)的職責、許可權和工作內容,逐步完善和規範工勤人員的進、管、出等環節的管理。
3 、實行公開招聘和考試制度。事業單位要在政府人事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在編制範圍內,凡出現空缺崗位,新增的人員 ( 軍隊轉業等政策等政策性安置人員、上級主管部門選任的領導人員、涉密崗位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的人員除外 ), 一律實行公開招考聘用制度,規範事業單位進人程式,防止通過各種非正當途徑向事業單位安排人員,切實把好事業單位進人關。
4 、事業單位職工按國家和省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二) 完善聘後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制度,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職員培訓,堅持解聘、辭聘和退休制度, 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聘後管理。
1 、健全考核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和實行領導與民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 四個方面 , 重點考核工作實績。要把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增資、晉級、獎懲等的依據。經考核不能勝任現職工作的,或聘方所提供的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可通過解聘、辭聘等形式,解除聘用契約,終止騁用關係。
2 、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制度。規範事業單位獎勵和行政處分行為,使獎懲成為事業單位重要的激勵約束手段, 調動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 、建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實行繼續教育登記制度,把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對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職稱評定、職務聘任、執業資格、人才流動的必要條件之一, 並進入本人的業、務考核檔案。才巳繼續教育工作納入單位的目標管理和行政領導人的任期目標, 作為考核單位和領導人的內容之一。
4 、建立職員培訓制度。事業單位職員必須按要求, 接受任職培訓、崗位知識培訓和史新知識培訓, 並以此作為任職和上崗的依據之一。未參加有關任職培訓、崗位知識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的職員不能聘任上尚。
5 、建立和完善解聘、辭聘制度。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遵義市事業單位聘用契約管理辦法》規定,通過建立和完善解聘、辭聘制度,使單位能按照規定的程式解聘職工,職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契約辭聘,通過建立解聘、辭聘制度,保障事業單位各類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保證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增強用人制度的靈活性,疏遠事業單位人員迸出口渠道。
6 、建立健全符合事業單位自身特點的離退休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離退休政策,加強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充分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對已到退休年齡,但仍承擔重大經濟、科技項目屬急需緊缺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經縣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適當延聘或由單位返聘,不占單位編制和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數額。按照黔府發[2002]11號規定,事業單位的未聘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工作年限滿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經主管部門同意 , 並報經縣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其退休待遇按《貴州省人事廳關於印發〈貴州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計算辦法〉的通知》( 黔人通[1994]05號 ) 規定執行。
(三) 改革工資分配製度
引入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認真落實績效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積極進行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與分配的大膽探索,逐步完善政府對事業單位工資總量的調控手段,擴大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逐步建立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健崗位傾斜,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使廣大科技工作人員的收入符合其勞動創造的價值和貢獻。
1 、分類確定財政事業單位的經費供給原則,逐步完善政府對事業單位工資總愛的調控手段。根據事業單位的性質、特點及發展需要,結合經費自給率和財政支持強度,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工資管理辦法。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和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的基本要求,逐步改革和完善財政對事業單位的現行供給形式,要堅持導入市場機制,分類確定試點單位的財政供給原則,在不增加或逐步減少財政負擔的前提下,試行人事、財政部門通過採取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或工資總額包乾的辦法來進行巨觀調控,逐步實現既激活機制又減輕財政負擔的目標。
2 、建立和搞活事業單位內部分配機制。事業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以目標管理為核心,以重點搞好活工資和各項津補再分配為前提,逐步探索實行檔案工資與實際工資相分離的辦法,根據工作量和貢獻大小對其進行分配雪合理拉開分自己收入檔次。條件成熟的事業單位,在編制內實有人數的基礎上,可試行工資總額包乾制度,在工資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各事業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建立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自己激勵機制。
3 、積極開展按生產妥素分配的改革試點工作。大膽探索生產要素 ( 資本、技術、信息和管理等 ) 參與收益分配的方法和途徑,切實把專業技術人員的貢獻、績效與其收入掛起鉤來。努力探索生產要索參與分自己的實現形式,允許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於獎勵有功人員。
(四) 妥善安置未聘人員l
安置好未聘人員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難點和關鍵。各單位要挖掘潛力,開闢各種渠道,千方百計做好未聘人員的安置工作。要認真做好未聘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針對未聘人員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狀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穩妥進行安置,不能簡單地把未聘人員推向社會。具體工作中,要堅持以單位內部消化為主的原則,通過開發服務項目或創辦經濟實體,轉崗培訓、內部交流、高職低聘等多種形式,為未聘人員創造再就業機會。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行業內部、才流動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為未聘人員在行業內調劑、流動提供服務,促進行業內部人才合理流動,鼓勵引導未聘人員向基層流動。要通過市場自己置搞活事業單位的人才流動。縣人才交流中心要對事業單位未聘人員提供相應的人事代理服務,通過人才市場的雙向選擇機制,鼓勵引導未聘人員向非國有經濟領域流動,向更能發揮專業特長的崗位流動,多渠道促進未聘人員實現再就業。要在改革的過程中正 確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
(五) 建立健全人事制度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通過建立健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規體系,開展人事爭議仲裁,進行人事執法檢查,加強政府對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監督管理。
1 、建立健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規體系。根據我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發展的需要,參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遵義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遵義市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意見》、《遵義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遵義市事業單位新增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辦法》、《遵義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管理辦法》、《遵義市事業單位工勤 人員聘用管理意見》、《遵義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遵義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登記制度》、《遵義市事業單位人事監督辦法》、《遵義市事業單位競爭上崗暫行辦法》等相關配套檔案 , 使我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切實做好人事爭議仲裁。為適應改制後不斷增加的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任務,我縣要按照省政府第72號令的要求,建立同級政府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配備2-3名專職工作人員,確保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要按照《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開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及時受理和仲裁人事爭議案件,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3 、加強多方位監督。縣政府人事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人事監督的職責,縣政府人事部門要對聘用契約進行鑑證。同時要充分發揮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作用,加強對事業單位人事工作的監督,保障單位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保障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保證事業單位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行使用人自主權。加強政府對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監督 力度。
四、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要按照中組部、國家人事部和省、市的要求,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根據我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進行。
2004年6月起,全面啟動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到2004年底,全縣基本完成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工作,各單位寫出工作總結,由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實現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規範化。
五、組織領導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各鄉鎮和單位要提高對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高度重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人事部門要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的職能作用,做好牽頭和協調工作。要加強與組織、編制、財政等部門的聯繫,發揮科技、教育、衛生、農業等業務主管部門的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聯席會議制度和必要的工作班子,加強對本地、本部門事業單位 人事制度改革的領導和指導。要及時研究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保證改革工作穩步推進。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各項改革政策、先進典型和級驗,及時解疑釋難,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觀念,堅定改革的信心,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確保我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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