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簡介

街道整治

社區單位

部門職能
一、辦公室
二、黨群科(經工委、監察室)
負責上級主管部門和下級黨組織間的工作聯繫,起草、印發街道工委公文以及上級來文和下級黨組織間的工作聯繫,協調街道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起草、印發街道工委公文以及上級來文和下級單位請示報告的登記、呈送、催辦、存檔;做好歸口的組織、紀檢、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社區文化建設、統戰、老幹部、團工委、關工委、人武、來信來訪、文書檔案、保密、效能監察等各項工作,工委會及其相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日常黨務工作,接待工作以及工委和街道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經濟管理科(統計科)
負責街道經濟管理的組織發展工作,制定街道經濟發展規劃、年度奮鬥目標、編制工作計畫、分解落實各項經濟指標;對街道經濟進行指導和協調,並加強督促和檢查;協助分管領導指導勞動服務管理機構工作;做好街道商業網點房的管理,以及外經、外貿、外協和出口創匯,引進人才、資金、技術,創辦新企業的開發新新產

四、城市管理科
負責本地區主幹道、街巷秩序、市容衛生、集貿市場、門前三包、住宅小區、各類攤點的管理;市容監察的管理和執法工作;指導社區居委會做好小街巷、居民樓幢的衛生管理;抓好愛國衛生、防病保健和居民的健康教育以及監督檢查本轄區單位食堂衛生、飲食攤點衛生;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區的防汛、防台、防震、搶險救災、綠化、交通、公用設施、環境保護、垃圾清運、違章搭建、居民私房修繕、翻建、占用執照的初審工作;完成辦事處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五、社會事務科(社會勞動保障科)
負責本地區老齡、少兒、殘聯、烈軍屬、五保戶、殯葬、婚姻登記、地方救災、社會勞動保障、救濟等民政

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司法所)
根據上級批示和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部署,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區社會治安形勢,積極提出建設,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對本地區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定期組織檢查評比、表彰並促進本地區各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貫徹落實;抓好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居民民眾的法制宣傳教育,民事調解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兩勞釋放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完成辦事處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