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蘭馨

歐陽蘭馨

歐陽蘭馨(1910~1930年),女,壯族,奉議縣(今田陽縣)百育鄉瀨覺村人,革命烈士。1930年11月,紅七軍主力北上後,與留在根據地的蘇維埃政府人員和其他革命同志一起轉入山區堅持革命鬥爭。1931年農曆6月6日,遭敵殺害。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歐陽蘭馨(1910~1930年),兄弟姐妹8人,她排第七,村里人習慣稱她“七妹”。她生性倔強,孩提時就敢於衝破世俗偏見,一心想讀書。在哥姐的同情和支持下,父母親被說服,節衣縮食供她上學。她勤奮好學,成績優異,國小畢業考取廣西省立百色第五中學。後因家境困難,中途輟學。在家鄉,歐陽蘭馨目睹貧富懸殊的社會現象,心靈上布下濃重的陰影,憤慨天下不平。

生平經歷

歐陽蘭馨歐陽蘭馨
1929年右江革命風起雲湧,歐陽蘭馨在二哥的啟發下,毅然剪去長發,參加革命隊伍。她能歌善講,縣農協會指派她負責宣傳工作。從此,她夜以繼日走村串戶,教民眾唱革命歌曲,宣傳革命道理。逢圩日,她就帶領姐妹們扛起高腳凳到人群擁擠的地方,站在凳上,發表演說,並高呼:“農友們,團結起來!”“打倒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紳!”等口號,給民眾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卻遭到封建遺老們暗地咀咒:“一個黃毛丫頭竟然如此拋頭露面!”歐陽蘭馨對流言蜚語付之一笑。是年10月,為促進恩陽縣革命運動,黃治峰率領奉議縣宣傳隊到恩陽縣去做宣傳鼓動工作。歐陽蘭馨參加這次宣傳活動,並奉命留下配合該縣宣傳隊深入那坡鎮各鄉村進行宣傳。她不管颳風下雨,路途艱險,堅持步行下鄉發動農民。宣傳民眾受苦受難的事實和民眾組織起來的作用及黨領導的意義。宣傳形式有漫畫、標語、演講、唱山歌和活報劇等。馱芘、敢亮、萬村一帶婦女有“狗不咬主,女不當家”的自卑感。歐陽蘭馨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宣傳男女平等,啟發大家的覺悟,並組織婦女上街遊行,參加打倒土豪劣紳鬥爭。恩陽縣婦女都學著歐陽蘭馨的樣子,剪齊耳短髮。過去不敢在男人面前張嘴,變為三五成群嬉笑逐鬧,從村頭到村尾高唱革命山歌。民眾真正發動起來,成立農協會、農民自衛隊、婦女會。12月下旬,恩陽縣婦女解放協會在那坡鎮成立,歐陽蘭馨任主任。她組織宣傳隊到各村宣傳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反對買賣婚姻、反對舊禮教,給新婚者頒髮結婚證。1930年1月,恩陽縣蘇維埃政府成立,歐陽蘭馨任婦女委員。2月,她和陸美玉等作為女宣傳員,跟隨紅七軍主力出發,部隊到達隆安縣被敵阻擊,發生戰鬥。她協助部隊搞後勤工作,慰問傷員,在火線上得到鍛鍊。戰鬥結束後,大部隊進軍黔桂邊打游擊戰,她和陸美玉等人轉回奉議,路過家門而不入,立即趕往花茶村,繼續做宣傳工作。國民黨當局對歐陽蘭馨的積極活動恨之入骨,企圖對她下毒手。

英勇獻身

1930年7月1日,歐陽蘭馨隻身回家探望母親,被本村土豪察覺,當天被捕,被解送到國民黨鄉公所住地布兵街關押。敵人對她輪番審訊,嚴刑拷打,指使一幫流氓團丁撕爛扒光她身上的衣服。她堅貞不屈,怒斥敵人“無恥”“畜牲”“總有一天要受到人民審判”。敵人押她上街示眾,逼她反對共產黨和紅軍。她毫不動搖,高呼“共產黨萬歲”“蘇維埃政府萬歲”“紅軍萬歲“。敵人殘忍地用刀割斷她的舌頭。在刑場上,歐陽蘭馨昂首挺胸,怒目炯炯,敵人向她連續開了七槍,她光榮犧牲,屍體被敵人沉入右江河底。時年僅20歲。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